江口水轮泵站灌区、龙岩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口水轮泵站灌区、龙岩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鹿寨县江口水轮泵站灌区、龙岩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广西鹿寨县江口水轮泵站灌区、龙岩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LZJKLYGQGC201201
所属行业:水利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投资
业主名称:鹿寨县水利局
工程地址:鹿寨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鹿寨县江口水轮泵站灌区、龙岩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已由柳州市水利局以柳水利农水[2012]30号文、鹿寨县水利局以鹿水农水[2012]18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2]210号文、桂财农[2012]187号文下达了该工程的投资计划1600万元。项目法人为鹿寨县水利局,招标人为鹿寨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2〕200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鹿寨县
建设规模:江口水轮泵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渠道防渗10条,总长44.8km;龙岩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渠道防渗3条,总长16.5km 。
招标范围: 江口水轮泵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渠道工程、隧洞及涵洞工程、交通桥工程、水闸工程;龙岩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渠道防渗工程、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江口水轮泵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为4个标段,龙岩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为2个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2年12月25日,完工日期为2013年3月24日,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江口水轮泵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为4个标段:
I标段:东干渠渠道工程、干渠隧洞及涵洞工程、干渠交通桥工程、干渠水闸工程、万益支渠工程、灌区田间工程;
II标段:龙塘支渠工程、平村支渠工程、全步支渠工程、灌区田间工程;
III标段:西干渠渠道工程(0+000~4+000)、干渠隧洞及涵洞工程、干渠交通桥工程、干渠水闸工程、泵站工程、交通工程、冲口支渠工程、丹竹支渠工程、灌区田间工程;
IV标段:西干渠渠道工程(4+000~9+000)、干渠交通桥工程、干渠水闸工程、干渠渡槽工程、江口支渠工程、水碾支渠工程、灌区田间工程。
龙岩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为2个标段:
I标段:东干渠7000m、拉灵干渠0+000~1+200m、电灌站2座,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II标段:西干渠6000m、拉灵干渠1+200~3+500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09年~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近三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有灌区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发售
发售时间:2012年11月 29日至 12 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五楼
发售人姓名:刘红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 1500元), 售后不退。
4.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施工难度大,建议投标单位到现场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2年 12月4日 9 时在网上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缴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投标。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如投两(或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或可以多投多中,但必须有多套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2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公布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2年12月19日9 时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迎宾路6号广西政务中心4楼)开标室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寨县水利局
地址:鹿寨县水利局
邮 编:545600
联 系 人:吴玉初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五楼
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刘 红
电 话:****-*******
传 真:****-*******
网 址(邮箱):gxxgy2185086@163.com
网 址:www.gxxgy.cn


招标人:鹿寨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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