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8000元整。 2)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出现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承诺书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价格(80分) 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2.9280万元。 1)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除外。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1,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设低于A1的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2,若投标报价低于A1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2×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2.2.1.2投标报价得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80分;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1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2技术标评分标准(20分) 从企业实力、业绩、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取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当评委为5人以上(不含5人)时,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相符者不得分。 2.2.3.1企业规模(4分) (1)注册资本金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每超过1000万元得1分,最多得4分。 2.2.3.2技术力量(7分) (1)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具有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的,得1分; (3)技术精度高、外观质量上乘,符合GB和招标文件要求(0~2分)(投标时须提供样品一套供评委评审); (4)具有三年以上不中断、连续生产阀门的历史的,每增加三年得1分。最多得3分。 2.2.3.3业绩(4分) 2010年以来在国内具有本产品DN100 mm及以上规格单项标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三家以上,每增加1个得1分,最多得4分。 2.2.3.4售后服务(5分) 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的能力高低等;得0~2分。 售后服务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3年并有实质性罚则的,得2分。质保期3年以上,并有实质性罚则的,得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