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2021年巡查人员工作饮用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GZSZ-2020HW-18)
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2021年巡查人员工作饮用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GZSZ-2020HW-1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2021年巡查人员工作饮用水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3日12: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11房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12月15日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11房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74.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东路58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62313760 |
项目概况
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2021年巡查人员工作饮用水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Z-2020HW-18
项目名称: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2021年巡查人员工作饮用水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饮用水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规格 | 数量 | 单支最高限价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备注 |
饮用水 | 约1.5L/支 | 一批 | 3.8元/支 | 746,000.00元 | 含税含运费;饮用水采购矿泉水和纯净水2个品种。 |
注: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②供货期: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③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约70多个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路段工作岗亭,如因政府调整泊位路段变更工作岗亭地址、工作岗亭临时损换等不可抗力情况,采购人可对配送地址进行调整;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实际履行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3.2 投标人如为所提供饮用水的生产制造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所提供饮用水的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3.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二)如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填写完整的《购买标书登记表》(在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站www.gdhycg.com下载)。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11房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11房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费可以现金形式缴纳或公对公转入以下账号:
开户名: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2、购买标书联系方式:符小姐,020-62313760-0或801,邮箱:********09@qq.com或********09@gdhycg.com
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联系方式:020-6231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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