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QZZC2020-J3-10001-GXZZ)质疑答复函
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QZZC2020-J3-10001-GXZZ)质疑答复函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2日16:09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19日09:30 | ||
预算金额 | ¥47.89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莫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科长****-*******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钦州市钦南区安州大道308号远辰.金湾蓝岸1号楼7层7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莫工****-******* | ||
附件: | |||
附件1 |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质疑答复函.pdf |
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QZZC2020-J3-10001-GXZ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科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工****-*******
代理机构地址: 钦州市钦南区安州大道308号远辰.金湾蓝岸1号楼7层7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疑单位:广西博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跃文职务:法定代表人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0号裕丰·英伦11号楼2单元1703号
邮编:530000
联系人:潘扬志 联系电话:138*****894
贵公司有关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QZZC2020-J3-10001-GXZZ)的质疑函,我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5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经研究核实,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我司此次投标受不公平与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我司于2020年11月19日参加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编号:QZZC2020-J3-10001-GXZZ)的投标,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其中“技术方案”为符合性检查内容之一,评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金中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口头告知我司:我司技术方案不合格,未通过符合性检查。事实上,我司本次投标是严格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了详细的现场实地勘查,竞标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均结合了现场实际,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经咨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科与后勤服务处工作人员,了解到本项目投标前仅此我司一家企业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若有疑议,可调学校监控进行核实),从客观和公平角度而言,这足以表明我司所提供的技术方案较其余未进行现场勘查的潜在投标人更符合现场实际,而采购代理机构告知我司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直接导致我司失去了二次报价的机会,而其余潜在投标人却均进入了二次报价环节,我司认为本次竞标活动对我司所作出的评价结论违背了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和精神。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九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质疑答复:
贵公司提到经咨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科与后勤服务处工作人员,了解到本项目投标前仅贵公司一家企业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根据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6.1项“现场勘察”中规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由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勘察现场。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
立,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第十六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
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第九条规定,按驳回
质疑处理。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理解与支持!如对我公司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答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附件:收件回执
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9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7.*******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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