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二期(精装玻璃)招标公告

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二期(精装玻璃)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二期项目经理部(精装玻璃)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SG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二期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二期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 精装玻璃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槐荫区西客站片区,东至腊山河东路,西至腊山河,南至威海路,北至兴福寺路。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12 月 5日至 2020年 12月 8 日,每日8: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三馆二期项目设备物资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20年 12月15日 9时 00分至 9 时 30分。
7.2 递交地点:中铁城建集团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二期项目设备物资部。
7.3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15 日9时 3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济南市兴福寺路与腊山河西路交叉口东侧三馆二期项目
联系人:杨勇
电 话:186*****588
监督电话:****-*******
2020年 12月2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用数量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
烤漆黑玻
8mm
平米
150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二期项目经理部
济南市兴福寺路与腊山河西路交叉口东侧三馆二期项目
0
精装部分
2
-
烤漆黑玻
5mm
平米
140
3
-
超白烤漆玻璃
8mm
平米
550
4
-
超白烤漆玻璃
5mm
平米
250
5
-
镀银镜子
5mm
平米
100
合计
注:1、此标的物数量只是暂估数量,具体需求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根据实际采购物资增减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符合规定的合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付款方式
3 1按月结算,货物全部到场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50%,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金额的80%,甲方与建设单位竣工结算成立后9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的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乙方自愿承担由于建设方不能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向甲方计价、结算、付款的风险,任何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正常施工、停建、缓建,合同中止、解除、终止等情况)因建设方未按照总承包合同履约导致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费用时,甲方有权延期至建设单位资金拨付到位为止,且乙方自愿免除甲方任何违约责任(免除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逾期利息、律师费、差旅费、保函费、保全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额外费用,并且因国有企业不存在资产保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乙方自愿承诺放弃使用司法保全措施)
3.2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先出具真实、有效的发票,甲方在确认发票无误后付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玻璃 精装 三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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