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12-3查扣在东江干流惠城区汝湖镇石滩村河段查扣涉嫌无河砂合法来源证明运输河砂工具的公告
关于2020-12-3查扣在东江干流惠城区汝湖镇石滩村河段查扣涉嫌无河砂合法来源证明运输河砂工具的公告
2020年12月3日早上6时许,汝湖镇河砂巡逻队在东江干流惠城区汝湖镇石滩村河段巡查时,发现1辆涉嫌无河砂合法来源证明运输河砂的橙色无牌号三轮车。现由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进行查处,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请上述涉嫌无河砂合法来源证明运输河砂的橙色无牌号三轮车所有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购车发票等)到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来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地址:惠城区龙丰上排永联路区行政中心3号楼8楼811办公室。
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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