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三师46团供热站2×20吨锅炉尾气处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兵团第三师46团供热站2×20吨锅炉尾气处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兵团第三师 46 团供热站 2×20 吨锅炉尾气处理改造项目(BTJY03GCGK*******)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20】9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第三师 46 团供热站 2×20 吨锅炉尾气处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384.67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8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三师·图木舒克市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三师46团 3.工程规模:(一)除尘系统 拆除现状陶瓷多管除尘器,拆除现状除尘间屋顶,更换引风机。新增一套布袋除尘器、自动喷吹、经刮板机输送后集中卸灰。 (二)脱硫系统 1.现状脱硫塔设计工艺及尺寸规格均已无法满足要求,进行拆除。 2.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该工艺为目前运用最普遍,脱硫剂最易采购的脱硫工艺。 3.脱硫浆液采用塔内循环技术(两炉一塔),按单台锅炉设计(一用一备),并配套建设脱硫设备间一座。 4.配套浆液制备系统、脱硫塔系统、氧化曝气系统、工艺水系统、副产物处理(转鼓脱水机)系统等。 (三)空气压缩系统 配套螺杆式压缩机、储气罐、微热吸附式干燥机等。 (四)配电系统 1.新增除尘、脱硫及空气压缩系统设备的配电。 2.根据改造后用电总容量对现状变压器进行增容改造。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BTJY03GCGK*******-02-01 | 兵团第三师 46 团供热站 2×20 吨锅炉尾气处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 3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 3.2 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④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3 业绩要求:联合体单位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有1项锅炉尾气处理设计业绩和1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锅炉尾气处理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续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5财务要求: 联合体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联合体每位成员出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至2019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 3.6 信誉要求: 联合体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分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联合体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7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联合体每位成员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和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如在公示期内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失信或者被列入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0:00:00至2020年12月08日 20:00:00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的招标时间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做好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房主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指导意见》中的合理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时间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图木舒克市瑞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杨明 | 联 系 人: | 张帆、黄涛、侯杰 | |||||||
电 话: | 182*****616 | 电 话: | 158*****993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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