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青田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1-2022年度青田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青田县财政局委托,就2021-2022年度青田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承诺入围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青田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QTJZCG2020-013
三、采购方式:承诺入围
四、采购内容
标项 | 内容 | 优惠率 (含材料费、工时费) |
一 | 一、二类维修企业(综合修理类) | ≥30% |
1. 承诺优惠率是指响应产品的优惠率,“市场价×(1-优惠率)”为该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采购时实际的市场价格、产品优惠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供应商优惠率不得低于给予其他客户维修的优惠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优惠率。
供应商按照维修材料费、工时费优惠率分别报价(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附件3、4、5),若优惠率低于各标项“最低优惠率”(30%),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 按照供应商操作流程(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操作并按期提交响应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且公告无异议的供应商,即可成为入围供应商。
3. 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增补入围供应商。
五、实施范围:青田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各类公务机动车辆,具体以财政部门发文为准。
六、协议有效期: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条件:
⑴青田县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且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
⑵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九、总协调人
供应商必须设立总协调人,全权负责项目以及后继事宜。总协调人必须由供应商的在职人员担当,提供总协调人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委托方和采购单位与其进行联络。总协调人在协议期内有人事变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十、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按“《2021-2022年度青田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定点入围项目协议》”(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处理。
十一、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在承诺入围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获取;
2. 承诺入围公告发布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http://qt.lssggzy.com/qtweb/)。
十二、响应递交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上午9:30。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二)
3.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青田县财政局
联系人:金锋 联系电话: ****-*******
地 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陈亚坤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三楼)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地 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4. 政采云系统问题:
客服电话:********90
在线助手:咨询小采(网址:https://ics.zcygov.cn/robot/?accessChannels=CAI_XIAOMI)
附件信息:
********20/202012/5a526257-8050-4523-8f94-54b083a9d298">0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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