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医院设备招标公告

增城市医院设备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别受增城市中新镇中心卫生院、增城市小楼镇卫生院、增城市派潭镇中心卫生院、增城市正果镇卫生院、增城市中新镇中心卫生院福和分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增城市医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261GZ64C015,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11月22日至2012年11月28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261GZ64C015
3. 项目名称:增城市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包组号、医院名称、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和最高限价:

包组号
医院名称
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包组一
增城市中新镇中心卫生院
增城市中新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一批
心电监护仪
2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人民币21万元
多普勒胎心仪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牙科治疗椅
3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包组二
增城市小楼镇卫生院
增城市小楼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一批
心电监护仪
2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人民币20万元
心脏除颤器
2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包组三
增城市派潭镇中心卫生院
增城市派潭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一批
心电监护仪
2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人民币22万元
心脏除颤仪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呼吸机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包组四
增城市正果镇卫生院
增城市正果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一批
黑白B超声诊断仪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人民币25万元
血球计数仪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包组五
增城市中新镇中心卫生院福和分院
增城市中新镇中心卫生院福和分院医疗设备一批
心电图仪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人民币26.7
万元
心电监护仪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电解质分析仪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心脏除颤器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洗胃机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胎儿监护仪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骨科牵引床
2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担架推车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静脉注射微泵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1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注: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该项目各包组采购本国产品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6.3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4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6.5 本项目除包组五采购的“洗胃机、骨科牵引床、担架推车”外,其他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6.6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22日-2012年12月11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3.4 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2年12月12日 9:00~ 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12日 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增城市中新镇中心卫生院
增城市中新镇新墩路12号
增城市小楼镇卫生院
增城市小楼镇荷花路6号
增城市派潭镇中心卫生院
增城市派潭镇文政路100号
增城市正果镇卫生院
增城市正果镇正新街54号
增城市中新镇中心卫生院福和分院
增城市中新镇福和燕福路1号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1688-36
邮政编码:510075
电邮: cl********y@163.com
传真:020-8765 169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3.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7787 0188 0000 445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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