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1年车辆维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1年车辆维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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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1年车辆维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0-12-03 16:29: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0-12-04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0-12-08 16: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1年车辆维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1年车辆维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2">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1年车辆维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1年车辆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ZB********),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1年车辆维修,含外县现有车型: 大众捷达,大众桑塔纳,金杯面包车,依维柯流动服务车,东风发电车,沃尔沃应急通信车,江铃发电车,五菱微型,东风面包车,别克吉普,猎豹吉普车,东风皮卡,一汽速腾,江淮流动服务车等。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车辆维修服务。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 1.2.3服务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2.4质保期:更换后的配件质保三个月。 1.2.5服务区域:长春地区。 1.2.6本项目因服务地域不同,共划分6个标段,其中各标段中选人数量:1标段为1个,2标段为1个,3标段为1个,4标段为1个,5标段为1个,6标段为1个。 本项目不限投限中,各标段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各标段具体划分详见下表。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折扣,最高限价折扣为100%。参选人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标段1 2.1.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18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参选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良好的支持、服务能力,参选人承诺中选后提供7×24小时服务,提供书面承诺书。 2.1.4参选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标段2—标段6 2.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2.2参选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良好的支持、服务能力,参选人承诺中选后提供7×24小时服务,提供书面承诺书。 2.2.3参选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采用邮件方式进行网上购买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186*****985@163.com)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标书费汇款凭证。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递交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收款方为比选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名称及用途。通过个人账户转出的需备注单位名称),比选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比选文件与纸质书面比选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方式: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参选文件。 注:请自行考虑邮寄所需时间,收件人为张秋颖,联系电话186*****985,收件人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楼221会议室。 5.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09时00分。 5.3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楼221会议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唱价,唱价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09时00分。 (1)唱价前准备工作,唱价时自行准备电脑,并安装相关软件,所使用电脑需具有视频功能; (2)唱价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唱价前请各参选人自行下载,软件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2; (3)唱价记录表在线进行签字,提前下载软件Adobe Acrobat Reader ,下载地址:https://acrobat.adobe.com/cn/zh-Hans/acrobat/pdf-reader.html。 (4)唱价记录表以邮件方式依次发送至各参选人指定邮箱在线进行签字确认,参选人签字确认后通过邮件方式回复。 (5)具体远程在线签字操作如下: 1)软件安装成功后,打开页面(如下图): 2)点击视图→工具→填写和签名(如下图): 3)点击“签名”→填写和签名(如下图): 4)选择绘制进行手写签名绘制(或添加缩写签名),完成后点应用(如下图): 5)然后,点击“签名”,选择所需签名位置鼠标左键单击即可(效果如下图):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6.1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联 系 人:张秋颖 电话:186*****985 电子邮件:z186*****985@163.com 比选文件费用及参选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如下(汇款须备注项目简称) 开 户 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草场门支行 汇 入 地:江苏省南京市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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