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文化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文化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文化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2012-11-20)


文化综合楼经鹤山市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项目新建文化综合楼共4层,占地面积652.28平方米,建筑面积2911.05平方米。项目建设地点为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内;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投资性质为其他;土建工程(含电气、给排水、防雷、消防等)投资约314万元;招标内容为土建工程(含电气、给排水、防雷、消防等);建设工期为270日历天;建设资金由村民及村集体筹资285万元,中央和省财政补助34万元,江门市财政补助25.50万元,鹤山市财政补助25.50万元。

二、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等级、资格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等级,已取得《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资格且《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评级为C级及以上企业(注:进粤企业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提供查询途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20日至2012年11月26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在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内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投标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包括国税登记证书和地税登记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及企业的信用评价得分网上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填写《鹤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书》(表格从鹤山工程交易网下载)一式两份;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由报名日起至投标结束日止要存放在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内,待中标结果公示后方予退回。

五、若首次进入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原件、私章、单位公章亲临报名现场及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留存有效签名和个人印鉴。

招标人: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        地址:鹤山市共和镇平汉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

联系人:钟钦华                 联系电话:****-*******

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新华路163号

联系人:黄仕斌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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