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泉城区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与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比选
2020年龙泉城区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与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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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2020年龙泉城区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与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比选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0-12-03 16:53: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0-12-04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0-12-07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2020年龙泉城区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与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2020年龙泉城区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与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2020年龙泉城区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与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LSDX*******X】),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龙泉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和道路交通管理发展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在现有的道路交通科技智能管控系统的基础上规划建设龙泉市2020年道路交通科技智能管控系统。拟启动2020年龙泉城区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与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项目预估规模为73.3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拟采购2020年龙泉城区智能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技术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拟确定一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注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5">1.3 供服务地点:丽水市龙泉市 1.4 项目完成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技术服务。 1.5 质保服务要求: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投入的设备材料提供5年免费质保服务。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总价限价为69.15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5">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业绩要求:参选人需至少提供一个2018年1月1日起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签订的与智能监控或视频系统相关的业绩合同(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框架合同中已明确框架金额,以框架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框架合同中未体现框架金额,则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7日】,每日【9时00分至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1号楼23楼北1311会议室】。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3.1提交报名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3.2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凭借上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选择下述方式之一获取比选文件。 ①邮件方式:委托经办人以邮件方式发送上述报名资料至邮箱181*****351@chinaccs.cn。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申请项目报名,确认报名成功后填写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并购买比选文件。 ②现场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填写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并购买比选文件。 4.3.3支付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支付账户: 单 位: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朝晖支行 支付时请务必备注“标书费+项目名称”。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丽水电信13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无。 7.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丽水电信 邮编:310014 联 系 人:刘工 电话:********888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春波路999号 邮编:310014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谢少萍、许灼炎 联 系 人:许灼炎、吕仕琪 电话:181*****351 电子邮件:181*****351@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 2020 年 12 月 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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