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分局所需交通设施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高新区公安分局所需交通设施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根据九龙坡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对重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所需交通设施维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一、 项目名称
重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所需交通设施维护工程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 要求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备注
交通设施维护工程 详见第三篇 279.48万元 30000元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2年12月12日14:00-15:00时(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大厅接件台
5、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2日15:00
6、开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
10、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
四、有关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报名方式。
2、请于2012年12 月12 日14:00-15: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重庆市安防工程从业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等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前台办理递交投标文件手续。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资质查看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进行证件查验,并在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未携带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易中心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投标人因银行卡原因导致其不能完成正常投标保证金缴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现场踏勘
招标单位不统一安排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勘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勘察过工地,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五、联络方式
1.交易中心联系人: 唐老师
2.交易中心电话:(023)********
3.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社保局旁)
4.邮编:400050

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重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所需交通设施维护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CQJLP-ZFCG-GK-2012-11-12采购人:重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采购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O一二年十一月 总 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函…………………………………………… ……3一、项目名称……………………………………………………………3二、招标内容……………………………………………………………3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四、有关事项……………………………………………………………3五、联络方式……………………………………………………………3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4A投标人资格条件……………………………………… ……………4B招标文件…………………………………………………… ………4C投标文件………………………………………………… …………5D投标文件递交……………………………………………… ………7E开标……………………………………………………… …………8F评标……………………………………………………… … ……10G定标……………………………………………………… … ……13H中标通知……………………………………………… …… ……13I签订合同……………………………………………… …… ……14第三篇 招标项目及要求……………………………… ……… …15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15二具体技术要求…………………………………………………… 15三2012年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清单………………21四商务条款……………………………………………………… …23第四篇合同主要条款(样本)……………………………………26第五篇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30一、投标函……………………………………………………… ……30二、开标一览表………………………………………………… ……32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33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4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六、投标项目与招标项目商务条款差异表………………… ………36七、诚信声明……………………………………………… …………37八、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 ………38第一篇投标邀请函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根据九龙坡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对重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所需交通设施维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一、项目名称重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所需交通设施维护工程公开招标二、招标内容招标项目要求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备注交通设施维护工程详见第三篇279.48万元30000元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2年12月12日14:00-15:00时(北京时间)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大厅接件台5、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2日15:00 6、开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10、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四、有关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报名方式。2、请于2012年12 月12 日14:00-15: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重庆市安防工程从业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等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前台办理递交投标文件手续。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资质查看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进行证件查验,并在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未携带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易中心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投标人因银行卡原因导致其不能完成正常投标保证金缴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4.现场踏勘招标单位不统一安排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勘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勘察过工地,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五、联络方式1.交易中心联系人: 唐老师2.交易中心电话:(023)********3.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社保局旁)4.邮编:400050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A投标人资格条件1.合格的投标人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0万(含200万元)以上) 1.7 投标人具有重庆市安防工程从业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2.投标委托授权2.1如投标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3.投标须知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在发出招标文件起7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提出质疑。5.2投标人均自行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查阅招标人所澄清发布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信息。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对标书进行修改,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更正说明。6. 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上述每一潜在的投标人。6.3投标人均自行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查阅招标人所发布的更正信息,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信息。C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组成7.1经济文件7.1.1开标一览表(附格式)7.1.2分项报价明细表(附格式)7.2资格文件7.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7.2.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鲜章)7.2.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7.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格式)7.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格式)7.2.6投标人2012年连续三个月缴税及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7.2.7投标人2011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盖鲜章)7.2.8诚信声明(附格式)7.2.9重庆市安防工程从业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复印件盖鲜章)7.3商务文件7.3.1投标函(附格式)7.3.2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7.3.3投标项目与招标项目商务条款差异表7.3.4投标人2010年至2012年期间同类工程100万元以上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盖鲜章)7.3.5售后服务承诺条款7.3.6维修机构及维修人员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3.7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7.4技术文件7.4.1投标货物明细表(包含品牌、数量、价格、型号、配置明细等)7.4.2主要产品技术参数说明7.4.3主要产品彩页资料或图片7.4.4施工方案7.4.5技术方案7.4.6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7.4.7优惠承诺条款7.4.8合理化建议注: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每页编制页码。投标人投标时须带副本原件查验;投标人必须提交资格文件7.2.1至7.2.9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7.5 投标文件由7.1、7.2、7.3,7.4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8.投标文件编制说明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经济文件和资格文件)、投标书二(技术和商务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9. 投标报价 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包进行报价,分包中标。只投本项目中部分内容视未无效投标9.2所有投标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公开开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若高于限价作为废标处理)。9.3投标方对项目中使用的产品、型号及数量,应填报报价明细表。9.4投标人的报价为交钥匙工程价,包含设备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土建施工费、在当地市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售后服务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在投标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9.5若各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预算,根据相关规定,将导致本次招标合法流标。10. 保证金10.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10.2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见第一篇10.3未按10.1和第10.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0.4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无质疑后无息退还。10.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不按规定签约或不按本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 均应遵守本条。12.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12.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2.4 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D投标文件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3.1.1(投标书一:7.1资质文件和7.2经济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书一(经济文件、资质文件),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一(经济文件、资质文件) 正本或副本”字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3.1.2(投标书二:7.3技术文件和7.4商务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书二(技术、商务文件),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二(技术、商务文件)正本或副本”字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3.1.3 将13.1.1、13.1.2投标文件(投标书一密封袋、投标书二密封袋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密封完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详细地址、邮编并注明“投标文件”字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13.1.4另将《开标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经济文件”字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3.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规定密封,招标人可以拒收或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者提前开封的责任。14.投标截止时间14.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14.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交纳。14.3招标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公示,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E开标15.开标程序 15.1 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委托方代表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15.2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15.3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15.4 招标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等,工作人员将做好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该公司投标情况签字确认、相关工作人员及监标人在唱标记录上签字。16.废标、无效投标及流标16.1废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废标:(1)评委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投标人单位名称与所提交的资质文件中所列单位名称不相符合的;(3)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实际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充分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委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恶意投标;(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做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16.2 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不予评审):(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4)应交却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足;(5)无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投标;(6)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定标的;(7)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8)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超过最高限价,采购人无力支付的;(9)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投标文件对同一标的有两种及以上方案可供选择的。16.3流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流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流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16.4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6.5 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17.投标文件的澄清17.1 招标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等专门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17.2 必要时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及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F评标18.评标相关18.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18.2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只有达到全部资格条件的企业才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7.2.1-7.2.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1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2012年度连续三个月缴税及社会保险金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诚信声明。2投标人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7.2.9款规定的资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做出响应。质量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18.3评标细则:经济标权重为60%,商务标权重为10%,技术标权重为30%。18.3.1经济标6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8.3.2商务标10%(1)售后服务:有针对性的售后服务方案、故障响应及到达时间等0-3分,优得3分,一般得2分,差的0-1分;(2)业绩证明:投标人2010年至2012年同类工程100万元以上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有1个得1分,最多得4分; (3)实质性优惠承诺:有招标文件以外实质性优惠承诺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4)综合评议:投标书制作、设备分项报价表无缺漏、计算无错误0-1分。优1分,一般0.5分,差0分。18.3.3技术标30%(1)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23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3分,不满足一项技术参数及指标扣1.0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2)技术解决方案(3分)。具有相关施工经验,了解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对关键技术问题有针对性解决方案,专家根据方案优劣打分,得0-3分。(3)工程实施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分)。专家根据方案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得0-3分。(4)合理化建议(1分)。投标方能对工程施工提供结合实际需求的合理化建议,最高得1分。19.招标过程保密19.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的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9.2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9.3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G 定标20.定标20.1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0.2定标程序20.2.1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同时进行公示。20.2.2中标结果应当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交易中心名称和电话。20.2.3中标供应商变更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不高于原中标供应商1%的,采购人可以为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20.2.4 处罚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应将情况报区公管办,区公管办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H中标通知21.中标通知21.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3质疑、投诉21.3.1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1.3.2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21.3.3投标人对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区公管办投诉。21.3.4区公管办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I签订合同22.招标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人中标的权力。23.签订合同23.1中标人应该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3.3投标人签订合同前,可会同交易中心对其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真实性进行考察,确认无虚假内容后方签订合同。23.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三篇 招标项目及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最高限价279.48万元)招标项目数量备注交通设施维护工程1项详细工程要求见下表二、具体技术要求(一)交通标志技术要求1.新增加交通标志新增加的交通标志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在通视效果较好的位置,标志位置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合理调整,避免被构造物或树枝遮挡,施工时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材料①标志立柱和横梁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和横梁,可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和横梁均应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热轧无缝钢管,并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的规定。钢管应采用整料,不得焊接接长。特殊规定除外。标志立柱柱帽和横梁帽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板,板厚一般采用3mm。底座法兰盘与悬臂法兰盘采用T422或T423的焊条满焊焊接,焊脚长度在立柱和横梁厚度≤5mm时不得≮8mm、5mm<立柱和横梁厚度≤8mm时不得≮10mm、立柱和横梁厚度>8mm时不得≮14mm。②标志板、滑动槽铝标志底板采用铝合金板材,应符合GB/T279-1995《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要求,铝合金板材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95MPa,延伸率不小于4%~10%,滑动槽铝应采用与标志底板性能相当的铝合金型材。其耐候、耐盐雾腐蚀、机械性能等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标志板厚度1.5mm~3.0mm(活动标志板厚度1.5 mm;固定标志版面小于4.5㎡标志板厚度2mm;固定标志版面大于4.5㎡标志板厚度3mm。③钢筋混凝土基础材料钢筋混凝土基础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细集料、粗集料、拌和用水、外加剂等材料,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有关规定。④反光膜反光材料采用微棱镜超强级反光膜应符合现行《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02)的规定。(2)标志制作安装①标志底板制作A、标志板和滑动槽铝用铆接,标志板与立柱通过滑块和滑动螺栓连接。B、标志底板应根据设计尺寸在工厂进行加工成型,采用与滑动精铝成直角的方向拼接,标志底板同滑动槽铝采用Φ5×10铝合金铆钉铆接,铆钉间距不大于15cm;并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卷边。对于标志底板拼接后铆钉痕迹明显的问题,施工中应首先将钉铆处的底板按铆钉头大小起窝,打入铆钉后,必须再用砂轮将铆钉沉头面磨至同标志面一样的高度;铆钉沉头面不得凹入板内,否则应补至板面高度,做到牢固、平整;这样就可以较好地解决铆钉痕迹明显的问题;C、滑动槽铝长度必须连续,不得焊接。大型标志必须进行拼接,拼接必须牢固平整,正面看无缝D、加工完成后,标志底板应进行脱脂、清洗、干燥等工序。②标志版面制作A、标志版面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a、标志反光膜应在干净、无尘土、温度不低于18℃、相对湿度在20%~50%的车间内进行粘贴。标志反光膜的逆反射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b、版面的形状、箭头、编号、图形、边框及所采用的汉字、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国标的规定执行。c、反光文字符号应采用电脑刻绘机来完成。标志底膜应在专用的真空热敏压贴机或连续电动滚压贴膜机上完成贴膜。文字符号一般采用转移膜法粘贴。d、反光膜应尽量减少拼接。任何字符不允许拼接,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不能避免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在粘贴底膜时,横向不宜有拼接,竖向拼接时,上膜须压接下膜,压接宽度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e、对于接缝处反光膜易产生锯齿形裂缝的问题,在粘贴反光膜后,在反光膜自行裂开前先在标志底板接缝处把反光膜人为断开成一条直线,可以得到较好解B、包装、储存及运输标志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贴上反光膜的标志板应用保护纸进行分隔,并应存放在室内干燥的地方。标志可以分层储存,但应用发泡胶把两块标志分隔。标志也可以竖立储存以减少压力,一些小标志可以悬挂储存。b、标志面应有软衬垫材料加以保护,以免搬运中受到刻划或其它损伤。③钢构件的加工A、所有钢构件的钻孔、冲孔、焊接均应按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在防腐处理之前完成。B、标志支撑结构中所有钢构件均应按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和《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的规定进行热浸镀锌处理。城市道路加乳白色外观漆。所采用的锌应为现行《锌锭》(CB/T470)所对顶的特一号或一号锌锭,镀锌量除螺栓、螺母等连接件为 350g/m2外,其余为 600g/m2。螺栓、螺母、垫圈经热浸镀锌处理后应清理螺纹或作离心处理。④标志定位与基础设置A、所有交通标志均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设置位置,并应与管理单位充分协调,特别应注意对中央分隔带和路侧的通信、电力管道的保护。当标志安装位置与实际存在的构造物发生冲突或与通信人孔、电力管线等发生冲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当通信管线穿过标志基础时,基础内布筋需作适当调整。B、标志基础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底应先整平、夯实,控制好标高,标志基础的地基承载力不得小于200KPa。基础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规定,浇筑混凝土时,应注意使定位法兰盘与基础对中,并将其嵌进基础(其上表面与基础顶面齐平)同时保持其顶面水平,而预埋的地脚螺栓应与其保持垂直。标志板偏角的调整应通过浇筑标志柱基础时,调整立柱的地脚螺栓和法兰盘位置来进行。施工完毕,基坑应分层回填夯实。⑤标志安装A、单立柱标志板下缘距离路面高度净空不低与2.5米,悬臂标志净空不低于5.5米B、立柱必须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时才能安装。立柱应垂直地立于基础之上。基础底法兰盘要与地脚螺栓点焊固定,并配双螺母。C、悬臂标志吊装横梁时,要求预拱度应分别达到8m。D、标志板安装到位后,应进行板面平整度和安装角度的调整;出口编号标志与主标志安装完成经检验合格后应使用拉铆钉铆接成为一个整体防止出口编号标志偏转,铆钉间距不大于15cm。E、标志安装完成经检验合格后建议将地脚螺栓和滑动螺栓使用电焊焊牢防盗。2.更换交通标志板的施工更换交通标志板是指交通标志板及加强和连接作用的滑动槽铝为新加工、制作,支撑结构仍利用原有结构的更换方式,施工时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标志板材料、标志底板的加工及标志面的制作要求同上节“新增加交通标志”的规定。(2)已锈蚀原有钢支撑结构(包括外露的地脚螺栓、法兰盘等)可参照第五节“交通标志杆刷漆技术要求”进行处理。如原有锌层已大范围变薄、脱落、凸起、开裂、可剥离,不能继续使用时,应首先去除原表面,再重新按照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 》(JTGF71)和《高速公路交通钢结构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的规定进行热浸镀锌处理。如原有结构己严重变形、影响正常使用时,应进行更换处理。(3)抱箍、抱箍底衬、螺栓、螺母、垫圈等原则上利用原有材料。原有材料不足时,应按原有规格进行加工、制作。(4)混凝土基础仍可利用,但在安装交通标志板时,应符合行车净空对交通标志安装的要求。3.更换反光膜的施工(1)更换反光膜是指全部利用原有标志版和支撑结构(结构防腐处理要求同上 节“更换交通标志板的施工”的规定),但反光膜需要重新粘贴的更换方式。当标志板的绝大部分或全部需要更换反光膜时,应采用车间施工的方法,改造步骤如图1所示。将旧标志取下运回车间用丙酮或酒精、灰刀将字膜、底膜彻底铲除干净清洁、整形、加固粘贴新底膜粘贴新字膜图1:反光膜粘贴步骤(2)如只需更换局部反光膜时,如果施工条件允许,可以采用现场施工的处理方法,但粘贴后的反光膜应满足逆反射系数和平整度的要求。(3)粘贴反光膜时,必须保证标志底板洁净干燥,否则因标志板尺寸较大。反光膜等级较高、质地较脆,很容易出现气泡。对于己形成的气泡,可分别采取抽吸、吹熨、修补等处理措施。(4)如果标志板只需更换部分反光膜,那么同一标志板的反光膜等级应一致,且同一颜色的反光膜应该没有明显的色差。4.原有交通标志的拆除原则上交通标志的上部结构和基础全部拆除,基础应考虑安全、美观等因素加以处理,以免构成路侧安全隐患,拆除后的上部结构应尽量根据设计图纸加以在利用。5.交通标志杆刷漆技术要求(1)对旧杆件进行除锈,平整杆件表面,用布纱打磨杆件、箱体锈蚀、漆面脱落部分。(2)对已作除锈处理的杆件表面进行清洁除尘。(3)用环氧红丹防锈漆处理表面锈蚀、漆面脱落部位,待油漆干透后用硝基漆通刷杆件表面两遍,要求涂层均匀。(4)杆件表面为乳白色(参考014号乳白色三峡牌油漆)。(二)交通标线技术要求1.新划标线①标线设计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及《畅通重庆交通设施设置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设计要求。②标线材料A、标线材料选用防滑性、耐磨性良好的热熔涂料,材料应符合标准《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涂料色度性能应符合GB2893要求。B、涂料的材料应能按GB/T16311-2009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质量检验,并能在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实地试验,以确定材料能否适合使用。③质量要求A、标线施划后的涂层厚度为2mm,厚度允许偏差±0.25mm,宽度允许偏差±5mm,长度偏差±50mm,横向偏位±30mm。喷涂后边缘无明显毛边,应顺直平滑。符合GB/T16311《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B、标线应具备良好的视认性,颜色均匀、边缘整齐、线型规则、线条流畅。C、标线涂层厚度应均匀,无明显起泡、皱纹、斑点、开裂、发粘、脱落、泛花等缺陷。D、工程质保期1年2.施工要求(1)设置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是清洁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或油腻堆积,或其它有害物质,雨后路面要经过长时间的充分干燥方可施工。(2)在水泥路面或沥青路面施划标线需要预涂底油,先喷涂热塑底油下涂剂,按试验决定的间隔时间涂敷热塑涂料,以提高其粘结力,如果路面凹凸严重,深凹中的下涂剂不容易干燥,可考虑喷涂两次。(3)为尽量减少标线施工时对交通的影响,应安排在夜间施工,并做好交通引导以及安全措施。标线施划后注意保护,不让车辆辗压,开放交通前需修剔不合格的标线,清扫干净施工现场。(4)涂料施工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好各种安全标记、护栏等防护措施,以免车辆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3.清除废旧标线采用喷灯燃烧除线法:先打磨掉道路表面涂料,然后用喷灯将旧标线加热至熔融状态,用钢丝刷将旧标线清除干净。(四)其他交通安全设施技术要求1.防撞桶(1)防撞桶应能有效地吸收碰撞能量,降低正面碰撞的危害程度,而在侧面碰撞时能改变车辆碰撞角度,并将车辆导向正确方向。(2)防撞桶采用圆柱形,由墩体及墩盖组成。防撞墩为中空式,顶部灌入河沙或水,在装入适量的河沙或水竖直放置时,不应有泄漏现象。(3)防撞桶样式尺寸采用Ф580×820mm样式。(4)防撞桶所用材料及性能应符合公安部标准《道路交通防撞墩》(GA-T 416-2003)相关规定。(5)防撞桶本体外表面颜色为蓝色,表面不应有裂纹及明显的划痕、凹痕、损伤、颜色不均或变形。反光膜表面不应出现皱纹、开裂、边缘翘曲、变形等缺陷。(6)防撞桶表面应贴有蓝、白格相间的反光膜。圆柱形防撞桶表面所贴蓝、白格相间反光膜的尺寸均应为160×160mm,尺寸偏差为±20mm。2. 隔离栏(1)隔离护栏外形尺寸采用2600*1000mm和2500*1200mm之间,杆间距180mm。(2)隔离护栏采用颜色为蓝白相间。(3)隔离护栏网片由横杆50*25*1.5的椭圆管和30*15*1.5的椭圆管焊接而成,必须经过热浸镀锌及聚酯喷涂。(4)隔离护栏立柱为60*60*1.5规格的方形立柱,采用1.5mm的钢扳卷焊。(5)在长距离路段上使用塑钢隔离栏作中间隔离设施。3.水马(1)水马设施外形尺寸采用1500*800mm样式。(2)水马设施应采取中空,加沙或水,具缓冲弹性,能有效吸收强大冲击力,减少对人员及车辆的伤害。(3)水马设施外观颜色为蓝白相间,不褪色。(4)水马设施的材料应采用高强度环保塑胶。(5)在道路中央隔离带缺口(短距离)使用水马。4.太阳能爆闪灯(1)闪光警示信号灯设置在需要夜间提示车辆和行人警惕的路段、路口或障碍物上,提醒其减速缓慢通过,防止由于光线不良而引起的交通意外。(2)闪光警示信号灯采用“红、慢、黄”闪交替闪烁。(3)闪光警示信号灯的电源可采用路灯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太阳能供电系统的技术性能、安装要求须参照或符合行业标准GA/T 743-2007《太阳能闪光信号灯》的规定,并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验。(4)闪光警示信号灯的闪光频率和环境强弱光均可调节。(5)太阳能闪光警示信号灯应具有专为日平均光照较少的地方增设的省电模式,连续阴雨天闪光警示信号灯可正常工作不小于20天。5.突起路标(1)突起路标产品应符合《突起路标》(JT/T 390)的规定,表面光滑,不得有尖角、毛刺存在,表面无明显划痕、裂纹,整个反光面逆反射性能均匀。(2)突起路标纵向安装应成直线,不得出现折线。曲线段的突起路标与道路曲线相吻合,线性圆滑、顺畅。(3)突起路标应用粘接剂粘贴牢固,能经受汽车轮胎的冲击而不脱落。(4)突起路标应在路面干燥、清洁,并经测量定位后安装。(5)突起路标壳体颜色应与所配合使用的标线一致。三、2012年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清单序号分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mm)数量单位备注1换膜钻石级膜50㎡ 2换膜超强级膜100㎡ 3换膜高强级膜50㎡ 4交通标志板面 (城市主干道小型标志)板厚2mm,底膜字膜(钻石级)20㎡ 5交通标志板面 (城市主干道大型标志)板厚3mm,底膜字膜(钻石级)80㎡ 6交通标志板面 (城市次干道大型标志)板厚3mm,底膜字膜(超强级)100㎡ 7交通标志板面 (城市次干道小型标志)板厚2mm,底膜字膜(超强级)80㎡ 8交通标志板面 (城市快速干道大型标志)板厚3mm,底膜(超强级),图案、字膜(钻石级)20㎡ 9交通标志板面(城市快速干道小型标志)板厚2mm,底膜(超强级),图案、字膜(钻石级)20㎡ 10新增单立柱Ф89*2.5*450030套 11新增单立柱Ф114*3.0*500020套 12新增单悬臂Ф165*5.0*70005套 13新增单悬臂Ф219*8*750010套 14新增单悬臂Ф273*10*750010套 15新增双悬臂Ф219*8*75002套 16新增双悬臂Ф273*10*75005套 17新增钢管警示柱Ф114*600*3.0300个 18新增突起路标铝质3000个 19新增突起路标塑料2000个 20新增太阳能爆闪灯铝合金外壳,300㎜,超亮度晶元LED芯片10个 21新增电子车速反馈器测速范围5-320公里/小时,双色,屏幕40*70㎝、高强级反光膜、方向性多普勒雷达10个 22交通标志杆件及基础结构设计图绘制图费用1项 23交通标志版面清洁单柱小型700m2 24交通标志版面清洁高杆、双柱2200m2 25安全设施清洁防撞桶,水马,隔离栏、墩,轮廓标等1000m 26单双悬标志杆拆除Ф273、Ф21910套 27单双悬标志杆拆除Ф165、Ф14010套 28单立柱标志杆拆除其他规格50套 29高杆标志板面拆除 20套 30单双立柱标志板面拆除 50套 31防撞桶拆除 50个 32警示柱拆除 200个 33交通标线清除 200m2 34单双悬臂刷漆所有规格50根 35单双立柱刷漆所有规格100根 36更新振荡标线 300m2 37更新热熔标线 5000m2 38更新地面标识 300  39新增防撞桶 90个 40新增隔离网与现场相同300m 41新增金属隔离栏与现场相同2300m 42新增水马1500*800㎜、蓝白(含装河沙)200个 43单立柱式标志维修含版面校正、杆件校正50套 44悬臂式标志维修含版面校正、杆件校正10套 45巡查1车2人30日 四、商务要求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之内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二)建设地点高新区辖区道路。(三)验收方式1.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设备由采购人、区交易中心抽取的专家、相关监督部门共同验收,认可后签字。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中标公司按照实施计划分项实施、参照各自的技术规范(交通标志技术要求、交通标线技术要求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二、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90%,剩下10%作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付清。2.由九龙坡区财政局付款的情况2.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2.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2.3.供应商向交易中心提交验收报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由交易中心鉴章。2.4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九龙坡区财政局申请付款。2.5九龙坡区财政局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5年(其中,交通标线的工程质保期为1年)。(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所有投标人对交易中心有义务配合采购人或交易中心调查取证相关材料。(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合同主要条款(样本)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C、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X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X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中标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汇票、支票、现金。(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五篇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一、投 标 函(招标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运输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RMB: 。2、我方现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3、如果我方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的责任。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5、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6、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7、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由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8、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设备质量有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复/重新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9、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10、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 我方认可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天内,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投标人(公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网址: 年 月 日二、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招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投标总价单位()厂家质保期交货期小写:大写:人民币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公章) (签章) 年月 日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合计( )注: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 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 年 月 日(公章)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身份证号码:电传:网址:邮政编码: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日期:致: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六、投标项目与招标项目商务条款差异表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分包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商务要求投标货物商务应答差异说明(七)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差异说明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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