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自然资告字〔2020〕28号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以下1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编 号 | 位 置 | 出让面积 (M2、亩)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出让年限(年) | |||
用 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2020A-29 | 滨州路以南、文登路以东 | 5671.2(8.51)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2.7 | ≥30% | ≤25% | 商至2059年3月25日;住至2089年3月25日 |
2020A-44 | 海曲路以南、东关南路以西 | 14698.7(22.05) | 商业和商务用地(商务用地比例控制在50%-55%之间,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2.75 | ≥25% | ≤35% | 40 |
2020A-47 | 兴海路以南、和阳路以东 | 47674.9 (71.51)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2.2 | ≥30% | ≤22% | 商40 |
2020D-38 | 两园路以北、厦门路以西 | 5608.3 (8.41) | 加油站用地 | ≤0.2 | / | ≤25% | 40 |
2020D-39 | 东营路以北、沙墩河西路以西 | 3185 (4.78) | 加油站用地 | ≤0.18 | / | ≤17% | 40 |
2020D-43 | 上卜落崮村以北、龙门崮风景区以东 | 2363.6 (3.55)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1 | ≥25% | ≤55% | 40 |
2020A-61 | 青岛路以西、学耕路以北 | 6793.2 (10.19) | 社会停车场用地 (可配建配套用房,配套用房的规模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的要求建设) | / | / | / | 50 |
2020K-64 | 银川路以西、疏港高速以南 | 69956.6(104.93)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及商务,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5 | ≥30% | ≤30% | 商40 |
2020K-7-1 | 深圳路以北、苏州路以西 | 13334.3 (20)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5 | ≥25% | ≤20% | 40 |
2020K-7-2 | 深圳路以北、苏州路以西 | 20000.1 (30) | 工业用地 | ≥1.0 | ≤15% | ≥35% | 30 |
2020X-18 | 富阳路以东、潍坊路以北 | 4000 (6.0)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面积核算) | ≤1.2 | ≥30% | ≤26% | 商40 |
2020X-33 | 兖州路以西、高新二路以北 | 29672.73(44.51)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45 | ≥30% | ≤20% | 商40 |
2020X-34 | 临沂路以西、潍坊路以南 | 31298.3(46.95) | 商务用地 | ≤1.8 | ≥25% | ≤27% | 商40 |
2020X-35 | 山海六路以北、北京北路以西 | 20000 (30)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用于建设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其中医疗卫生用地比例为23%,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5 | ≥40% | ≤26% | 50 |
2019A-26 | 山海天路以南、兖矿疗养院生活区以东 | 10006.3 (15.01)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5 | ≥30% | ≤30% | 商40住70 |
2020G-326 | 重庆路以东、深圳路以北 | 44538.2(66.81) | 工业用地 | ≥1.0 | ≤15% | ≥35% | 50 |
2019G-323 | 重庆路以西、澳门路以北 | 50515.7(75.77) | 工业用地 | ≥1.0 | ≤15% | ≥40% | 30 |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3. 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元/平方米
编号 | 起始价 | 楼面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付款方式 |
2020A-29 | 5320 | 3474 | 5320 | 1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0A-44 | 7800 | 1930 | 4000 | 1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0A-47 | 23700 | 2260 | 7200 | 2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付清。 |
2020D-38 | 1300 | / | 1300 | 2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0D-39 | 1450 | / | 1450 | 2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0D-43 | 130 | / | 130 | 1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0A-61 | 600 | / | 600 | 1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0K-64 | 21120 | 2013 | 6500 | 2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付清。 |
2020K-7-1 | 2400 | 1200 | 1000 | 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0K-7-2 | 630 | / | 320 | 1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内全部付清。 |
2020X-18 | 2020 | 4208 | 2020 | 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0X-33 | 14060 | 3268 | 14060 | 1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0X-34 | 14400 | 2556 | 7200 | 1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付清。 |
2020X-35 | 1400 | / | 1400 | 2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19A-26 | 6250 | 4164 | 6250 | 1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2020G-326 | 1795 | / | 1795 | 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内全部付清。 |
2019G-323 | 1435 | / | 720 | 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财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内全部付清。 |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凡办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陆交易平台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和网上拍卖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22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向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实际付款人须与申请人一致)。申请报名时需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相关纸质文件,具体清单详见《日照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日自然须知〔2020〕28号)。
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平台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16:00时。
报名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16:00时。
七、网上拍卖出让时间
2020年12月23日10:0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出让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2020A-29号地块不具备独立建设条件,需与北侧地块2019A-9号宗地统一规划,统一核算指标。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71号)的有关内容,该地块需设置居民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4.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28号)的有关内容,2020A-44号地块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5.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31号)的有关内容,2020A-47号宗地需配建9班幼儿园一处,建筑面积3277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小于5261平方米;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6.2020D-38号、2020D-39号宗地,根据根据山东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要求,该宗地竞买人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预核准手续。
7.2020A-61号宗地根据道路交通规划要求,合理配建大型客车停车位、小型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下二层为总部基地项目配建183个机动车位。
8.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51号)的有关内容,2020K-64号宗地需配建6班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6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277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4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应结合物业管理设施设置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
9.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36号)的有关内容,2020X-18宗地需设置居民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2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10.2020X-33号宗地公开出让后,新建小区建成后由山东五征集团按照成本价回购30000平方米住宅楼,用于解决五征集团高层次人才和技术及管理骨干住房,成本价格由高新区管委指定的审计机构审计确定。2020X-33号宗地北侧已经建设的3栋公租房,纳入小区统一规划和管理。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23号)的有关内容,该宗地需配建6班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少于36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277平方米;配建社区用房(含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警务室、党群服务中心等)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设置居民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4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11.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84号)的有关内容,2020X-34号宗地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12.2020X-35号宗地涉及林地,竞得人应遵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86号)的有关内容,该宗地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13.2019A-26号宗地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针对卧龙山街道王家皂村配建安置事宜,由竞得人与村委协商解决。为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在土地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与卧龙山街道办事处、卧龙山街道王家皂村签订《监管协议》,落实监管责任。并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19〕141号)的有关内容,该宗地需配建社区配套用房(含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配建居民体育健身场地1处,占地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14.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互联网络及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15.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向出让人咨询。
出让人: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59号
联系电话:****-*******
16.申请人可到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办理网点办理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日照市烟台路197号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窗口CA办理处,联系人:杨光****-*******。技术支持电话:****-********/156*****466,技术支持QQ号:********86/********47。
17. 竞买人可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下载土地交易操作手册(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xzyd/)。国土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QQ号:********。
18.竞得人于网上拍卖出让结束后3日内到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5房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地址:泰安路59号)。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3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