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园行政审批局纳滤型中央处理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货物招标公告

环科园行政审批局纳滤型中央处理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货物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科园行政审批局纳滤型中央处理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的概况

2.1招标范围:纳滤型中央处理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2.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供应商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具体安装送货调试时间按甲方通知,否则后果一切自负)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5质量及检验要求:中标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供货并安装调试。调试合格投用后需在甲方见证下采取水样,并交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水质检测报告,水质检测报告内容在满足《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的基础上,至少需包含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等内容。水质每两周采样一次,总计6次。6次均达标后视为验收合格。

2.6质保期要求: 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环保设备或饮用水处理等内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保证金由投标公司以银行本票或转账票据的形式提交,收款人户名: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账号:****************841223,(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宜城街道阳泉西路858号四楼)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9日9时00分,地点:宜兴市太平洋大厦10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0年6月-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5)保证金收据。

注:符合性审查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原件核查完毕后返还投标人。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八、合同款支付

货到现场支付到合同价的70%,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95%,,余5%质保金待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总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

联系人:芮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阳泉西路858号四楼

联系人:安女士

电话:****-********

2020年12月3日

标签: 货物 安装 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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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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