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岭加药系统招标公告

狮子岭加药系统招标公告


询比价公告********">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狮子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部采购加药间设备及附属配件,拟使用该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海口市狮子岭工业园区内两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

一厂改造现状特殊生物槽、接触氧化池内部、鼓风机房,扩建污泥脱水间、加氯间、调节池、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磁混凝沉淀池、污泥泵房、深床滤池、综合管理机房、AAO 生化池、二沉池;二厂新建磁混凝沉淀池、新建加氯间、扩建污泥脱水间及更换设备、扩建加药间、增加中水回用系统;新建1座10000m3/d一体化泵站,并配套进厂管道等。该项目合同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09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 年 09 月 09 日。本次招标所涉及的设备及配件将用于该工程施工使用。

2.2.采购范围:设备的供应、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设备安装的基础图纸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3.采购数量与供应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主要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使用部位

备注

1

PAC储罐

?1800×1500mm. V=3.5m

2

加药间

2

PAM制备投加装置

Q=0-2.O粉剂kg/h,N=1.5kW,制备浓度0.3%,每24h投加一次PAM干粉

1

加药间

3

加药泵

Q=170L/h,H=10m,N=0.37kW

2

加药间

4

桨叶搅拌器

?6450mm.N=0.37kW. n=52rpm

2

加药间

5

卸药泵

Q=6.3m/h,H=20m,N=2.2kW

1

加药间

6

螺杆泵

Q=250L/h,H=60m,N=0.75kW

2

加药间

7

二次稀释装置

将制备浓度0.3%稀释为投加浓度0.1%

1

加药间

8

丫型过滤器

DN15 PN1.OMPa

2

加药间

9

流量校正柱

DN15 PN1.OMPa

2

加药间

10

安全阀

DN15 PN1.OMPa

2

加药间

11

隔膜式脉冲阻尼器

DN15 PN1.OMPa

4

加药间

12

隔膜式压力表

0~1.0MPa

2

加药间

13

排气阀

DN15 PN1.OMPa

2

加药间

14

背压阀

DN15 PN2.OMPa

2

加药间

15

电磁流量计

DN15 PN3.OMPa

1

加药间

16

电动球阀

DN15 PN4.OMPa

2

加药间

17

电动球阀

DN40 PN1.0MPa

2

加药间

18

手动球阀

DN40 PN1.0MPa

4

加药间

19

手动球阀

DN15 PN1.0MPa

4

加药间

20

手动球阀

DN50 PN1.OMPa

2

加药间

21

止回阀

DN20 PN1.OMPa

2

加药间

22

等径三通

DN50 PN1.OMPa

1

加药间

23

90°弯头

DN50 PN1.OMPa

9

加药间

24

电动球阀

DN50 PN1.OMPa

3

加药间

25

电磁流量计

DN20 PN1.OMPa

1

加药间

26

手动球阀

DN20 PN1.OMPa

3

加药间

备注: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设备进场。

2.5.交货地点:海口市狮子岭污水处理厂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加药间设备

PAC储罐2套:?1800×1500mm,V=3.5m;

PAM制备投加装置1套:Q=0-2.O粉剂kg/h,N=1.5kW,制备浓度0.3%,每24h投加一次PAM干粉;

加药泵2台:Q=170L/h,H=10m,N=0.37kW;

桨叶搅拌器2台:?6450mm,N=0.37kW, n=52rpm,PAC储罐自带;

卸药泵1台:Q=6.3m/h,H=20m,N=2.2kW;

螺杆泵2台:Q=250L/h,H=60m,N=0.75kW;

二次稀释装置1套:将制备浓度0.3%稀释为投加浓度0.1%,PAM制备投加装置配套。(其余附属配件详细施工图设计文件)

2.6.2以上设备包含控制电箱及正常运转所需的所有配件。

2.6.3在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设备安装及预埋件的基础图纸。

2.6.4加药间设备及其余配件满足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

2.7.付款方式:

2.7.1供方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接受3%或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到货量结算。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一式四份)和《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的汇总),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到货日到需方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一式三份,需方二份,供方一份);

2.7.2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按照合同进行支付。

2.7.3付款比例及支付方式:设备到工地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次月10日前持本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需方办理本期结算款80%的付款手续;设备试运行后无质量问题第2个月10日前向供方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5%。供方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供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7.4质量保证金:按照当期应付结算款的5%暂扣,质保期(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满30日内由需方扣除因设备及配件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以银行保函或现金做为担保,合同签订时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狮子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部收取。

2.8.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及返还方式:a.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三个月内无息退还。b.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设备安装调试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的延长。

2.8.2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a投标人发生本合同所描述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而致使甲乙双方完全终止合同。

b投标人不履行实质性合同承诺。

c履约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投标人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9. 投标保证金:无

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投标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3、价格组成及调整

3.1、本询价涉及的设备及配件综合交货单价组成如下:

综合货价(G)=数量A*含税到货单价F

含税到货单价(F)指设备及附属配件含税及含所有费用的单价

综合货价(G)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括设备及配件的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指导安装调试费(供货方在接到收货方通知48小时内派专业人员现场进行指导安装)及所有交货前发生的费用一并组成的综合交货单价。综合交货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

3.2、合同执行期间的调价方式

本标涉及的产品以投标报价为准,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注:含税综合到货单价,若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国家最新税率调整供货单价。调整公式:税率调整后含税综合到货单价=税率调整前含税综合到货单价*(1+调整后的税率)/1.03(1.13)。

********">4、计量及验收方式

4.1计量

验收计量单位按照清单设备的单位验收(详见:2.3采购数量与供应要求)。

4.2.验收

供方按国家标准要求随货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供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需方有权向供方要求索赔损失。若在供方在收到需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书面答复,则认为供方已接受上诉索赔。检验时按以下条款执行:

4.2.1、设备及附属配件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必须随车提供出产厂家出具的“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说明书,送货单交需方验证人员。

4.2.2、现场检验时,供方随车提供的“出厂合格证”必须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对不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的产品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4.2.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及附属配件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需方拒收,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2.4、交货数量按双方实际验收数据结算。

4.2.5、每批的质量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原件交需方质量部,复印件加盖供方质保章后交需方设备物资部一份。

5、报价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5.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5.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按照国家最新税收政策执行。

5.4投标设备及附属设备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6.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0年12月09日12: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06转05)。

6.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7、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0年12月11日17: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网站初审。只有成为采购单位或股份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在线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在线报价的责任自负。(注册、申请成为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事宜可联系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客服联系人:蔡亚琴)。

8、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3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3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3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3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中标候选人。

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袁兵?林爱忠

电话: ? 135*****409? ? 188*****676

10、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159*****8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药 狮子 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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