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5-20412003033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5-20412003033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33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334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3.3.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3.4.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标前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3日到 2020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1室) 方式:现场售卖。 招标文件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和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8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卉、周倩、杨晓彤、王洁、孙靖 电 话:***-******** 采购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rar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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