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工商行政管理局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淮安市涟水工商行政管理局笔记本电脑采购招标公告
淮安市涟水工商行政管理局就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提供本国产品和服务且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涟采购【2012】124号
二、采购内容及规模简要说明:
笔记本电脑165台采购,可选品牌为东芝、惠普、戴尔、苹果、索尼。具体见招标文件。
三、谈判响应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实收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以上;
(2)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低于三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所投产品在江苏省淮安市区或涟水县范围内有售后服务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时间: 2012年11月22日-2012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商务服务中心四楼403室。
(3)售价:1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振海 联系电话:****-********
服务单位:涟水红日招标采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2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商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2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商务服务中心四楼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指定帐户或以现金形式交纳。
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信息:
银 行 帐 户: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 户 银 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
账 号: ****************9
九、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有义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至定标期间,浏览中国涟水招标采购网,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以书面通知各招标文件购买人,也不再以电话另行通知。
2、投标时,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受委托人的2009年11月20日至2012年11月19日期间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此告知函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如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未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日3日前到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查询,并由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出具与投标相关的相应时间段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采购单位:淮安市涟水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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