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河萝岗文教园区段沿线景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南岗河萝岗文教园区段沿线景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 号公告

现公开征集南岗河萝岗文教园区段沿线景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邀请符合投标资格的申请人报名参加投标。

1.1 工程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南岗河萝岗文教园区段沿线景观建设项目

1.1.2 工程位置:萝岗文化教育园区内,萝岗中心区东部

1.1.3 (1)工程范围:本次工程招标范围为在原萝岗成校和北达专修学院的校址地段、笃学路与水燕路路口以北的地段需重新作改造规划设计。

(2)工程勘察。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3)设计内容:包括南岗河萝岗文教园区段景观布局及上下游整体景观设计、道路交通组织、建筑物与构筑物设计、绿化与开放空间设计、各种景观元素设计、夜间照明、植物配置、景观用水、河岸整治设计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

(4)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23.3万平方米(其中水体面积3.58万平方米)。

主要项目规模参考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堤岸整治

1.1

河岸坡面土方整治

m3

17000

1.2

堤岸培土加基

m

1460

1.3

河岸护坡草坪

m2

35200

1.4

河岸护坡花卉

m2

2000

1.5

河岸树木

5000

2

环境景观

2.1

挡土墙及护坡

m3

12000

2.2

广场

m2

6450

2.3

绿化

m2

62400

2.4

水体

m2

1200

2.5

桥景观设施

m2

1000

3

配套设施

3.1

停车场

m2

6350

3.2

排污及给水改造

3.3

消防、供配电、照明及控制工程

1.1.4 项目批准文件: 穗开管办[2007]38号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1.5 投资总额:人民币 11000 万元,其中堤岸整治约1000万元,园林景观约5900万元,配套设施约2700万元。

1.1.6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1.7 合同范围:

[√]工程勘察。

[√]修建性详细规划。

[√]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编制竣工图。

[√]竣工验收服务。

1.1.8 前期曾经参与本项目的咨询及设计服务机构: /

1.2 投标资格

1.2.1 符合下列各项资格的申请人都可以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 申请人须被列入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名单中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设计甲级或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证书;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中标人(联合体成员)或其中标后选择的合作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证书 。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职称,并且要求在近3年(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内完成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经验(类似工程指与企业资质相应的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设计甲级或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方能承接的工程设计任务),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本单位人员担任;

[√] 除投标申请表3-3中对投标人的要求外,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还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以工龄为准);

[√](7)企业具有近3年(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以来的完成过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与企业资质相应的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设计甲级或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方能承接的工程设计任务)

1.2.2 境内两个或以上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报名并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须符合1.2.1各项条件规定;联合体必须由具备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设计甲级或园林景观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人。

1.2.3 境外的企业可参加本工程的方案设计,但必须选择至少一家符合1.2.1各项条件的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1.3.2第(13)点。

1.2.4 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符合性(按报名条件及报送的资审资料)审查方式进行,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报名条件及报送的资审资料,对投标单位进行符合预审,符合预审要求的投标人均为正式投标人。如符合预审要求的投标人少于5家则重新招标。入选名单确认后,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报名人,并通知合格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3 报名

1.3.1 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上述相关资料,于北京时间2007年9 月 11 日至2007年 9 月 12 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到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报名。投标报名时报名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1.3.2 报名时报送的资审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2)投标申请函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对照,A4复印件)

(5)设计资质证书,包括证书的种类、级别以及证书规定允许承接任务的范围;(原件对照,A4复印件)

(6)如有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提供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包括证书的种类、级别以及证书规定允许承接任务的范围;(原件对照,A4复印件)

(7)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或《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原件对照,A4复印件)

(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及近三年的业绩经验情况(要求提供近3年所负责的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对照,A4复印件);

(9)投标申请表3-3中要求的拟投入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提供职称证书和学历证明;(原件对照,A4复印件)

(10)企业近三年以来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所负责的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对照,A4复印件)

(1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的声明;(原件)

(12) 如为联合体报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建筑师或企业应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境外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

A、 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原件对照,A4复印件)

B、 近3年以来类似工程设计工程业绩;

C、 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原件对照,A4复印件)

D、 参与本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明、身份证明、简历及业绩经验情况;(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

E、与境内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原件)

F、 上述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境外人员提供)资料需中国驻当地公证机构出具公证文件,以证实资料的真实性。

G、 其他有关材料。

(14) 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与企业资质相应的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设计甲级或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方能承接的工程设计任务。

以上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加盖法人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1.3.3 以上资审资料按顺序打印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一正一副),每页需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在报名时递交(请对应《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要求交验原件核对),并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备能装下其资格预审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1.3.4 申请人报名时必须交纳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1.4 投标

1.4.1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

1.4.2 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0 天,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

1.4.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4.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

[√]逾期概不受理。

1.4.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设计模型的要求:

[√]投标时须提交设计模型。

1.4.6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1.4.7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存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收款单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帐号:****************0006,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

1.5 评标

1.5.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

1.5.2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3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

1.5.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投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评标委员会表决结束后,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1.5.5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三个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1.5.6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6 定标

1.6.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次核对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执业资格,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1.6.2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1.6.3 招标人一般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6.4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必须提交一份由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共同签署的《服务承诺书》,保证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自始至终亲自审核和签署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对设计质量负责,如不能履行承诺则取消中标承包资格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6.5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示中标结果,经核实中标人的备案证明原件后,确认中标通知书,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6.6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7 工程设计费和工期

1.7.1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工程设计费计费额暂定为 11000 万元。

1.7.2 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 ,方案设计费为人民币 28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8 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的投标人 6 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3名的投标人 5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6名的投标人 3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6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全部方案设计补偿费均包含在总设计费内,招标人在中标人的总设计费中扣除全部方案设计补偿费,对1至6名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给予补偿。

1.7.3 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标人从评标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经济补偿的申请。

1.7.4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独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计算方案设计费,并按计算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版权归招标人所有。

1.7.5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6 如果中标人认为专项工程设计收费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招标人(发包人)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设计费相应调整,专项工程设计费由招标人(发包人)直接支付给专项工程设计人。

1.7.7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1.7.8 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签订设计合同20天内支付20%作为定金;方案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20天内,累计支付30%,初步设计审查批准20天内,累计支付50%,总平面图、场地施工图设计完成后20天内,累计支付75%;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并通过审查,设计费经区财局审定结算后20天内,累计支付95%,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2年,缺陷通知期限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1.7.9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 工程勘察费和工期

1.8.1 岩土工程勘探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按2000米计算)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每米 90 元进行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如果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完成其他勘察任务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30%。

1.8.2 如果中标人认为工程勘察收费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招标人(发包人)另择勘察单位进行工程勘察。确需另择勘察单位进行工程勘察的,工程勘察费由招标人(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工程勘察单位。

1.8.3 工程勘察费分期支付。签订合同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20%;完成外业5天内,累计支付勘察费的50%;提交勘察成果文件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90%;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勘察费的98%;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

1.8.4 勘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3 如果中标人不符合勘察资质,应将勘察任务分包给符合资质的勘察企业。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730、广州科学城揽月路

1.10.3 联络人: 董工、刘工

1.10.4 电话(手机)号码: ****************

1.10.5 传真号码: ********

1.10.6 电子邮箱: lgzxqhtb@163.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60、建设六马路38号宜安广场2108

1.11.3 联络人: 蓝工

1.11.4 电话(手机)号码: ********

1.11.5 传真号码: ********

1.11.6 电子邮箱: gzlk_zb@126.com

1.12 监督机构名称: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1.13.1 邮政编码、地址:

1.13.2 电话(手机)号码:

1.13.3 传真号码:

1.13.4 网址:http://www.gzzb.gd.cn


附录1.1

投标申请表(3-1)

序号

内容

申请人(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成员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总部电话号码

总部传真号码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本地电话号码

本地传真号码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ISO9000认证号、范围

简介(宜300字以内)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1.2

投标申请表(3-2)

序号

投标人

(联合体成员)

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简介

合同额

(万元)

完成日期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1.3

投标申请表(3-3)

序号

姓名

专业分工

专业职称

工龄

(年)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项目负责人

建筑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专业设计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一级结构工程师

结构专业设计人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设计人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风景园林专业设计人

风景园林专业设计人

勘察审核人(如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勘察审定人(如有)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1.4

(资格审查结束后,本表送交易服务机构备案)

正式投标人名单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联络人

电话号码

(移动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日期

投标人应注意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的日期。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1.5

投标申请函

致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南岗河萝岗文教园区段沿线景观建设项目设计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单位授权人(签字):

申请日期:

附录1.6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南岗河萝岗文教园区段沿线景观建设项目设计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项 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报名人

确认

备 注

(此栏不需报名单位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需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函

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原件备查

8

《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或《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如为联合体报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原件

10

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书

原件备查

11

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的业绩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备查

12

各专业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明

建筑专业负责人

原件备查

结构专业负责人

原件备查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原件备查

电气专业负责人

原件备查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原件备查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原件备查

勘察审核人(如有)

原件备查

13

企业近三年以来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备查

14

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的声明

原件

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由投标单位代表。

2、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表格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案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

原件审核情况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与投标单位代表对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签名:       投标报名单位代表签名:

2007年 月 日

附录1.7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建筑师或企业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南岗河萝岗文教园区段沿线景观建设项目设计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项 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报名人

确认

备 注

(此栏不需报名单位填写)

1

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原件备查

2

近3年以来类似工程设计工程业绩

原件备查

3

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原件备查

4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

原件备查

5

与境内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原件

6

中国驻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资料公证文件

原件备查

注:1、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建筑师或企业报名需填写此表。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由投标单位代表。

3、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表格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案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

原件审核情况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与投标单位代表对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签名:       投标报名单位代表签名:

200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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