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财政局关于桐庐县林场梅树坞林区实施智慧林业建设项目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告
桐庐县财政局关于桐庐县林场梅树坞林区实施智慧林业建设项目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浙江南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浙江南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桐庐县春江路719号国贸大厦7楼
二、 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我局在对你公司代理的“桐庐县林场梅树坞林区实施智慧林业建设项目”(编号:NZCG-TL2020-005)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调查发现以下问题:
三、 处理依据
一、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相对应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技术资信分第4点“总体技术方案”、第5点“软件功能设计”、第6点“项目实施能力”、第7点“产品展示及系统演示”、第8点“产品技术响应情况”等存在区间打分的情况,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技术资信分第3点“业绩案例”中,要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智慧化建设案例,该项目为县级项目,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不相匹配。 二、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低于30% 该项目的评标办法中,价格分值比重为20%。 三、招标文件不严谨,存在明显笔误 评审因素单项最高分值错误,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技术资信分第1点“企业信誉”中,各分项评分内容合计总分为4分,但设置的最高分值为44分。
四、 处理结果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和政府采购活动,特要求你公司: 1.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2.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 3.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 以上意见请研究落实,并将落实结果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函告我局。
五、 处理日期:2020年10月20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桐庐县财政局
2、联系人:陈毅
3、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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