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消防改造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2.2采购内容:物流配送中心悬挂储压式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以下简称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采购
2.3交货地点:伊犁州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库房。
2.4采购范围:包括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2.5最高限价:352800.00元。
2.6交货期:甲方通知供货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供应本次招标货物能力的投标人。
3.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及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企业信用报告打印件,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查询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营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检验报告及产品认证证书、ABC超细干粉灭火剂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及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企业信用报告打印件,以及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查询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以上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请于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下午19:30),在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
联系人:林娜娜
电 话:****-*******
招标代理: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第一分公司
联系人:韩 宁
电 话: ***************-****66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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