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十堰市人防办防空警报二次供电设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十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十堰市人防办防空警报二次供电设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人防办防空警报二次供电设备询价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7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十堰市人防办防空警报二次供电设备询价采购
2、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0]XM4907号
3、项目名称:十堰市人防办防空警报二次供电设备询价采购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4.5(万元)
6、最高限价:4.5(万元)
7、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防空警报二次供电设备2套。
(二)货物要求:
1.具有市电、太阳能两种充电储能方式;
2.支持防空警报在无其他外部供电的情况下,待机100小时以上,持续鸣放40分钟以上;市电充电时间小于10小时;
3.兼容我办现有警报控制终端,具有RS232串口通信功能,有配套软件,实现远程状态监控;
4.具有智能充电管理、智能输出平衡功能;
5.具有过压、欠压、过载、短路等电路安全保护和告警;
6.具有LED屏幕,可显示工作状态、电量、告警信息;
7.室内整机可采取壁挂机箱和落地机柜两种集成安装方式;设备上印有人防警报设施标志;
8.蓄电池组质保期不低于5年,其他设备质保期不低于1年。
8、合同履行期限:3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凡用户反映或投诉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信息后2小时内给予维修答复,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无法解决,48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2)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包换新设备;1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包修;保修期外出现质量问题,以损坏元器件的成本价收取维修配件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76号
3、方式:
十堰市人防办指通科自取文件或电函邮害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76号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7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
地址:十堰市人防办张湾区汉江南路7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十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
地址:十堰市人防办张湾区汉江南路7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云穿
电话:181*****11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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