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活动用房装修改造的招标公告(E320584032700121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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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活动用房装修改造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项目名称活动用房装修改造
标段编号E****************001001;标段名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区展示馆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0年12月4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1月4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区展示馆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区展示馆工程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备〔2020〕4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区展示馆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大厦南广场

2.1.2建设规模:项目改建面积133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1月1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 年01月1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2月08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设计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围护、人防、土建(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包括水、电、暖)、消防、智能化等深化设计;其他专项深化设计及所有设计相关的设计协调等,本项目竣工验收及使用所需的所有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采购范围:包括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

(3)施工范围:展览展示(包括水、电、暖)、消防、智能化等施工;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4)服务范围:

①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各类施工图审查。

②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③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2.3 质量目标: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验收交付标准。

2.4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图通过各类审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3.3.1自2018年12月04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2自2019年12月04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3自2020年09月04日(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3.3.4其他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0]2号)。

(4)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04日11时00分至2020年12月10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 211.143.240.34:7090/wjhy/)。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1月04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太湖新城 地址: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楼

邮编: 邮编:215200

联系人:杨聿凡 联系人:李明

电话:0512- ********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0年12月 04日



10.评标办法.doc
招标文件-展览.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改造 用房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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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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