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蒲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2019年蒲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6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22-00365
项目名称:2019年蒲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87,348.00
最高限价(元):2,387,348.00
采购需求:
查看 恢复水鸟栖息地18h㎡(270亩),其中增加水面面积11h㎡(170亩),营造鸟岛面积7h㎡(100亩)。种植植物包括栽植芦苇30亩。栽植蒲草30亩,栽植荷花5亩,栽植杞柳5000棵。新建湿地监控设备39处,其中枪机:23处,球机:16处。新建湿地砂石路1km,宽4m,山皮石基础厚300mm,砂砾石面层厚50mm。进行有害生物防治30h㎡(450亩),采取喷雾方法对刺蛾、天幕毛虫、凤蝶等多科鳞翅目害虫进行有效的保护蒲河湿地生态发展,防治树木种类为金叶榆、垂柳等。湿地监测站修护维修1处,维修内容包括外墙防水处理防水涂料满刷约780㎡及对湿地监测站现有设备进行维护维修。采购湿地设施设备,包括观测设备1套和监测设备1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中须确认一家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4)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04至2020-12-11,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12-1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现场递交: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
六、开启时间:2020-12-1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人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纸质文件不得拆封。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批准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4、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在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1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建设局4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树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西环街130-1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8@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树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武晓峰
电话: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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