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湖豪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天湖豪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洪泽天湖豪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一、招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名称:江苏金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办公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东三街115号二楼
(三)联系人:郑振滂
(四)联系电话:138*****777
二、招标项目
(一)招标项目:天湖豪庭小区
(二)物业管理区域:
1、物业管理区域名称:天湖豪庭小区
2、物业管理区域地址 人民北路城北变电所站北侧:
3、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天湖豪庭规划内全部内容

(三)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小区总占地16687㎡; 规划总建筑面积55659.67㎡;其中:高层住宅31427 ㎡,多层8785㎡,住宅40964.58㎡,商业6562.06㎡, 配套用房约9087平方米;
机动停车位:246个,包括地下停车位180个,地上停车位 66个;非机动车停放点6个。
物业服务期限:自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三、报名条件、标准
(一)投标备案
报名申请人须是经洪泽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物管企业,授权委托人须是经备案的专职交易员,若投标申请人未备案的,须经备案后方可参与报名,否则不予受理,备案必须按照《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投标单位备案及年审工作的通知》(附件)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洪泽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办理。
(二)报名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诚实守信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报名文件
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文件,包括:
1、申请投标报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证明)复印件。
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该项目经理交易员需提供企业的劳动合同或企业为其缴交养老保险金证明(复印件);
6、企业信誉及业绩证明(县内企业需提供本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无托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也需到县住建局出具证明);
7、企业在管项目合同复印件(须经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8、县外企业须在报名截止前一天到洪泽县住建局出具“县外企业报名材料备案表”(详见附件)。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
四、资格预审的标准、方法
(一)预审资格的标准
1、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
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专职交易员(专职交易员携带交易员证证明其身份)本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前到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签到并进行资格预审,其他人员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资格预审时提供:
1资格预审文件一份(所有材料同报名文件);
2企业信誉及业绩证明原件(县内企业需提供本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无托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也需到县住建局出具证明);
3企业在管项目合同原件(须经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4洪泽县住建局出具的“县外企业报名材料备案表”原件
以上四项资料一并装入密封材料中,递交给县住建局、公证处、招标人、招标办工作人员审核(审核后退还原件),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二)投标资格确定办法
本次投标人采取【有限数量制】,有限数量制的表述方式:
1、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超过5名(含5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为投标人。
2、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5名时,采取【随机抽取】决定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为:
(1)招标人在招标主管部门监督下,组织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采取公开随机抽签确定投标人。
(2)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因故不参加抽签的,应在抽签前书面(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告知招标人,且不得对抽签结果提出异议。
(3)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应准时参加抽签,否则将视为自动弃权。
3、抽签时间地点:
抽签时间为:资格预审结束后立即组织抽签(经两次点名不到视为放弃)。
地点: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三)本公告第三条第(二)项要求提供的资料中有任何一项缺漏,资格预审做不合格处理。
五、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一)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3日至 2012年11月29日下午5:3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3、投标报名材料递交地点: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标一科。
4、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二)资格预审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2 年11月30日上午 9 时 00 分(过时不予受理)
2、资格预审时间: 2012 年11月30日 9 时 00 分开始,
3、资格预审地点: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三)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出售地点、时间:见投标资格合格通知书。
(四)答疑地点、时间
答疑地点、时间:见投标资格合格通知书。
(五)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时间和地点
评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六、相关事项说明
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参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投标单位备案及年审工作的通知各物业管理投标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完善投标单位备案制度,现将我县物业管理投标单位备案及年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备案时提供《单位信息备案表》电子档(doc格式),及以下材料的扫描件(jpg格式),同时携带材料原件备查,相关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2、提供物业管理师(项目经理)证、该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企业为其缴交养老保险金证明;3、银行基本帐户证明;4、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交易员身份证;5、专职交易员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及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二)备案后投标单位在我办从事招投标活动,须由交易员携带《交易员证》办理,其他人不予办理。《交易员证》5元/本。(三)备案有效期为自备案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逾期须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办理备案年审事宜。(四)备案后如有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到我办办理变更手续,如因信息不一致造成投标企业报名被拒绝、资格审查不合格等由投标单位负责,所有企业信息以备案时提供的材料为准。(五)备案资料须刻录在光盘上,所有资料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格式提交,光盘上建立备案表及扫描件两个文件夹,备案表文件夹中放《物管企业信息备案表》(以单位名称命名),扫描件文件夹放材料扫描件(以扫描证件的名称命名)。未按规定格式及命名方式命名的备案资料一律不予认可。(六)我办只接受现场备案,以其他方式递交备案资料的一律不予接受。联系人:周兴勇,联系电话:****-********(七)请各物管投标单位做好备案工作,以确保投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012年5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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