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报告及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报告及专项应急预案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报告及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报告及专项应急预案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报告及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报告及专项应急预案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报告及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报告及专项应急预案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233号137-4幢314)或 电子邮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2 21 09 00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0.HLGS.ZFCG.017
项目名称:
一包: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报告服务项目
二包: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报告服务项目
三包: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专项应急预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单位自筹金额 : 一包: 89,500.00元;二包:93,500.00元;三包:92,000.00元
服务需求:
依据国家安全三年整治行动计划要求和阜蒙县应急局要求编制报告。
重点内容包括
一包:按照《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安委〔2017〕47号)、《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和<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的通知》(辽安委办〔2017〕99号)等的有关要求,编制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二包: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2019]78号)的有关要求,开展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编制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报告。
三包:建筑施工专项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专项预案。
合同履行期限:
一包: 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项目。(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包: 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项目。(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包: 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完成项目。(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包:具备安全评价资质 ;具备一级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
二包:具备安全评价资质 ;具备一级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
三包:具有安全评价咨询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 020 12 07 2020 12 11 ,每天上午 09:0011:30 ,下午 13:3016:00
地点: 阜新市 细河区紫金财富广场 c3-314
方式: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电子邮件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2 21 09 00 (北京时间)
地点: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 3 室
********">六、开启
********">截止时间: 2020 12 21 09 00 (北京时间)
地点: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 3 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 137*****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233号137-4幢314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jinzhouhualong0418@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兴业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账号: ********1055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陶然
电 话: 0418-28185 55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c648d56-7ca5" target="_blank">辽宁氟产业开发区公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预案 专项 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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