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管理处2021年高后果区巡检车辆租赁项目

银川管理处2021年高后果区巡检车辆租赁项目


********">(银川管理处2021年高后果区巡检车辆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SH07-FW5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管理处2021年高后果区巡检车辆租赁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为落实中油管道和公司管道建设及运行安全升级管理实施方案中关于落实高后果区巡检项目升级保障措施的要求,本项目拟招标确定1家车辆租赁服务公司。提供车型为:四驱越野车(品牌及型号统一,排量不限)或四驱皮卡车(品牌及型号统一,排量2.4L及以下),负责银川管理处辖区高后果区管线巡护相关业务。

2.2招标范围:

为银川管理处高后果区管线巡护项目租赁车辆6辆,全部车辆应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或承诺为新购车辆,投标人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登记名字应与投标人一致。如果为新购车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登记名字应与投标人一致。需配置四驱越野车(品牌及型号统一,排量不限)或四驱皮卡车(品牌及型号统一,排量2.4L及以下)。两种车型共计需求6辆,每种车型品牌及型号统一。四驱越野车排量不限,四驱皮卡车排量2.4L及以下。实际划分按工作需要配备专供此次高后果区巡检项目使用 。

车辆服务包括由承包方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管理车辆驾驶服务,全面负责租赁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管理,保养维修管理,油耗核算,驾驶员培训及薪酬发放,驾驶员食宿、停车及清洁等杂费管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车辆户籍档案的建立及管理,为招标人提供全面专业的车辆承运服务。每辆车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完成出车任务。

2.3服务地点:银川管理处。

2.3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7-2019)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4 业绩要求

2017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车辆租赁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及发票,或中标通知书,不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6 人员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1名,需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驾驶员6名,应提供拟配备驾驶员及项目管理人员名单、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证明,不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还应提供所有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购买雇主责任险。

  1.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3.8其他要求。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17:00前: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②按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200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0 赵秀梅 544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账号:****************485

联行号:********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一)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发送到josephlbx@163.com,招标机构收到电汇底单、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审核通过后次日在网上解锁(如在周末购买在下一周周一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在进行付款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电子版)、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在开标截止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0赵秀梅544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赵秀梅

电 话:***-***********-********

电子邮件:josephlbx@163.com、shzxm@cnpc.com.cn

招标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2020年124


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7z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租赁 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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