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源顺通商贸有限公司对“沐川县牛郎坪茶叶现代农业园区生物防控设施采购项目”的质疑回复
关于四川源顺通商贸有限公司对“沐川县牛郎坪茶叶现代农业园区生物防控设施采购项目”的质疑回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04 16:08
关于四川源顺通商贸有限公司对“********">沐川县牛郎坪茶叶现代农业园区生物防控设施采购项目”的质疑回复
质疑人:四川源顺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十八区首层172号(自主申报)
邮编:*******
法定代表人:代晓琴
委托代理人:宋利
联系电话:152*****836
被质疑人:四川佰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郑铺巷136号1幢4单元6楼(粮食局对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供应商四川源顺通商贸有限公司因认为“沐川县牛郎坪茶叶现代农业园区生物防控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使其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0年12月3日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0年12月3日收悉并及时抄送至采购人,经过与采购人认真核查,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意见,现依法予以受理并答复。
一、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1:质疑人认为采购文件中********">主要参数及技术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应用证明材料指向特定产品,在事实依据中提出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主要参数及技术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指向特定产品,并提供了********">佳多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官网截图。
质疑事项2:质疑人对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13、兼容物联网系统,可增设监测预警系统,开放端口,根据监测虫情信息可传输于频振诱控系统进行设备控制(提供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监测预警系统检验报告复印件)”提出质疑,提出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理由为“以上产品的资质要求均对厂家提出同样的要求,同时能满足以上要求的国内只有一家,采购文件存在技术规格,产品参数存在指定特定品牌的情况、具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方式,应对该产品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并附证明材料:企查查农林AT CSP物联网虫情信息自动采集系统官网截图。
二、质疑答复
1、针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条“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本项目所采购的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技术参数完全参考********">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器械杀虫灯国家标准、GB/T24689.2-2009植物保护器械频振式杀虫灯标准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除了质疑人提出的佳多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产品以外,同时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产品还有:佰思特BST-TS10型太阳能联网式杀虫灯、托普云农TPSC7-1-DC杀虫灯、上海育昌物联网太阳能杀虫灯、飞欣科技物联网太阳能杀虫灯、云飞科技YF-WL-40太阳能杀虫灯、比昂科技BA-T/YC杀虫灯、精讯畅通智能频振式杀虫灯等。(后附相应产品官网截图)
因此,本项目不存在主要参数及技术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应用证明材料指向特定产品的情况,质疑事项1不成立。
2、针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条“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本项目所采购的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技术参数完全参考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器械杀虫灯国家标准、GB/T24689.2-2009植物保护器械频振式杀虫灯标准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对拟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供应商、厂家设立资质要求。
另外,本项目并未指定拟采购产品只能满足“农林ATCSP物联网技术”,除了质疑人提出的“农林ATCSP物联网虫情信息自动采集系统”,能满足被质疑参数要求的还有威海精迅畅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一种虫情监测方法及系统”、河南云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远程虫情分析测报仪”“一种智能虫情监测灯”、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虫情测报装置”、济南祥辰科技有限公司的“一种基于物联网的多功能太阳能自动虫情测报灯”、广州海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自动虫情监测预警系统”等产品(后附相应产品信息截图)。不存在能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国内只有一家、采购文件中技术规格、产品参数指定特定品牌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对各采购方式的规定,本项目为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采购,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不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因此,质疑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不成立。
综上,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充分有效的客观证据,具有主观猜测性,质疑不成立。
感谢质疑人对本次采购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四川佰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4日
附件:
?
招标
|
四川佰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