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4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醴财采计【2020】000232号

采购人(全称):醴陵市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醴陵市金共力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发布公告邀请招标

(2)采购计划编号: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吨)

单价(元)

总价(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

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2000

199.2

39.84

/

合同金额小写:人民币39.84万元。 大写:叁拾玖万捌仟肆佰圆整。

注:单价包括产品价格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税费、二次转运费、装卸费、人工费等全部生产的费用。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数量×投标单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履行合同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止.

3.2项目实施地点:醴陵市孙家湾镇、(泗汾镇)。

3.3履行方式:按照《醴陵市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实施方案》和《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补贴方案》以及

乙方招标、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4.项目任务目标:

本项目响应国家政策,大力利用秸秆资源,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 ,发展地方经济。通过招投标选择有能力的社会服务组织,建立标准化的秸秆收储运中心,每个标准化秸秆收储运中心需具有秸秆收储运仓库及必备的设施设备,每个收储运中心实现年秸秆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不低于2000吨。

5.验收方式:每个收储运中心每完成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量达到200吨时要及时上报采购人,同时递交收储运及供给供给消纳利用方向台账供采购人查验。最后完成收储运及消纳利用量达到2000吨以上,递交完整的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台账供采购人查验备案。(台账要求健全,收储及供给消纳利用全程可追溯)

6.付款方式:财政资金下拨乙方可以根据工作进度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拨付不

超过标的总价30%的项目款,剩余款项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且本项目财政资金全部

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拨

付给乙方。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一式份,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既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1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醴陵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账 户: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醴财采计【2020】000232号

采购人(全称):醴陵市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醴陵汇泉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发布公告邀请招标

(2)采购计划编号: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吨)

单价(元)

总价(万元)

备注

第二标段

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2000

198

39.6

/

合同金额小写:人民币39.6万元。 大写:叁拾玖万陆仟圆整。

注:单价包括产品价格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税费、二次转运费、装卸费、人工费等全部生产的费用。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数量×投标单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履行合同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止.

3.2项目实施地点:醴陵市船湾镇、(沈潭镇)。

3.3履行方式:按照《醴陵市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实施方案》和《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补贴方案》以及

乙方招标、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4.项目任务目标:

本项目响应国家政策,大力利用秸秆资源,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 ,发展地方经济。通过招投标选择有能力的社会服务组织,建立标准化的秸秆收储运中心,每个标准化秸秆收储运中心需具有秸秆收储运仓库及必备的设施设备,每个收储运中心实现年秸秆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不低于2000吨。

5.验收方式:每个收储运中心每完成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量达到200吨时要及时上报采购人,同时递交收储运及供给供给消纳利用方向台账供采购人查验。最后完成收储运及消纳利用量达到2000吨以上,递交完整的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台账供采购人查验备案。(台账要求健全,收储及供给消纳利用全程可追溯)

6.付款方式:财政资金下拨乙方可以根据工作进度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拨付不

超过标的总价30%的项目款,剩余款项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且本项目财政资金全部

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拨

付给乙方。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一式份,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既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1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醴陵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账 户: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醴财采计【2020】000232号

采购人(全称):醴陵市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醴陵市久久农业机械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发布公告邀请招标

(2)采购计划编号: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吨)

单价(元)

总价(万元)

备注

第三标段

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2000

199.6

39.92

/

合同金额小写:人民币39.92万元。 大写:叁拾玖万玖仟贰佰圆整。

注:单价包括产品价格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税费、二次转运费、装卸费、人工费等全部生产的费用。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数量×投标单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履行合同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止.

3.2项目实施地点:醴陵市均楚镇、(石亭镇)。

3.3履行方式:按照《醴陵市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实施方案》和《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补贴方案》以及

乙方招标、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4.项目任务目标:

本项目响应国家政策,大力利用秸秆资源,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 ,发展地方经济。通过招投标选择有能力的社会服务组织,建立标准化的秸秆收储运中心,每个标准化秸秆收储运中心需具有秸秆收储运仓库及必备的设施设备,每个收储运中心实现年秸秆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不低于2000吨。

5.验收方式:每个收储运中心每完成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量达到200吨时要及时上报采购人,同时递交收储运及供给供给消纳利用方向台账供采购人查验。最后完成收储运及消纳利用量达到2000吨以上,递交完整的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台账供采购人查验备案。(台账要求健全,收储及供给消纳利用全程可追溯)

6.付款方式:财政资金下拨乙方可以根据工作进度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拨付不

超过标的总价30%的项目款,剩余款项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且本项目财政资金全部

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拨

付给乙方。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一式份,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既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1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醴陵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账 户: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醴财采计【2020】000232号

采购人(全称):醴陵市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醴陵市旭日康庄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发布公告邀请招标

(2)采购计划编号: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吨)

单价(元)

总价(万元)

备注

第四标段

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2000

199

39.8

/

合同金额小写:人民币39.8万元。 大写:叁拾玖万捌仟圆整。

注:单价包括产品价格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税费、二次转运费、装卸费、人工费等全部生产的费用。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数量×投标单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履行合同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止.

3.2项目实施地点:醴陵市茶山镇。

3.3履行方式:按照《醴陵市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实施方案》和《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补贴方案》以及

乙方招标、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4.项目任务目标:

本项目响应国家政策,大力利用秸秆资源,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 ,发展地方经济。通过招投标选择有能力的社会服务组织,建立标准化的秸秆收储运中心,每个标准化秸秆收储运中心需具有秸秆收储运仓库及必备的设施设备,每个收储运中心实现年秸秆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不低于2000吨。

5.验收方式:每个收储运中心每完成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量达到200吨时要及时上报采购人,同时递交收储运及供给供给消纳利用方向台账供采购人查验。最后完成收储运及消纳利用量达到2000吨以上,递交完整的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台账供采购人查验备案。(台账要求健全,收储及供给消纳利用全程可追溯)

6.付款方式:财政资金下拨乙方可以根据工作进度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拨付不

超过标的总价30%的项目款,剩余款项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且本项目财政资金全部

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拨

付给乙方。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一式份,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既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1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醴陵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账 户: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醴财采计【2020】000232号

采购人(全称):醴陵市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醴陵市顺农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发布公告邀请招标

(2)采购计划编号: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吨)

单价(元)

总价(万元)

备注

第五标段

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2000

199

39.8

/

合同金额小写:人民币39.8万元。 大写:叁拾玖万捌仟圆整。

注:单价包括产品价格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税费、二次转运费、装卸费、人工费等全部生产的费用。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数量×投标单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履行合同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止.

3.2项目实施地点:醴陵市枫林镇、(板杉镇)。

3.3履行方式:按照《醴陵市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实施方案》和《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补贴方案》以及

乙方招标、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4.项目任务目标:

本项目响应国家政策,大力利用秸秆资源,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 ,发展地方经济。通过招投标选择有能力的社会服务组织,建立标准化的秸秆收储运中心,每个标准化秸秆收储运中心需具有秸秆收储运仓库及必备的设施设备,每个收储运中心实现年秸秆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不低于2000吨。

5.验收方式:每个收储运中心每完成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量达到200吨时要及时上报采购人,同时递交收储运及供给供给消纳利用方向台账供采购人查验。最后完成收储运及消纳利用量达到2000吨以上,递交完整的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台账供采购人查验备案。(台账要求健全,收储及供给消纳利用全程可追溯)

6.付款方式:财政资金下拨乙方可以根据工作进度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拨付不

超过标的总价30%的项目款,剩余款项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且本项目财政资金全部

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拨

付给乙方。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一式份,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既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1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醴陵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账 户: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醴财采计【2020】000232号

采购人(全称):醴陵市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醴陵市浦缘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发布公告邀请招标

(2)采购计划编号: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吨)

单价(元)

总价(万元)

备注

第六标段

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六个收储运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2000

199.5

39.9

/

合同金额小写:人民币39.9万元。 大写:叁拾玖万玖仟圆整。

注:单价包括产品价格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税费、二次转运费、装卸费、人工费等全部生产的费用。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数量×投标单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履行合同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止.

3.2项目实施地点:醴陵市浦口镇、(白兔潭镇)。

3.3履行方式:按照《醴陵市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实施方案》和《醴陵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补贴方案》以及

乙方招标、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4.项目任务目标:

本项目响应国家政策,大力利用秸秆资源,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 ,发展地方经济。通过招投标选择有能力的社会服务组织,建立标准化的秸秆收储运中心,每个标准化秸秆收储运中心需具有秸秆收储运仓库及必备的设施设备,每个收储运中心实现年秸秆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不低于2000吨。

5.验收方式:每个收储运中心每完成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量达到200吨时要及时上报采购人,同时递交收储运及供给供给消纳利用方向台账供采购人查验。最后完成收储运及消纳利用量达到2000吨以上,递交完整的收储运及供给消纳利用台账供采购人查验备案。(台账要求健全,收储及供给消纳利用全程可追溯)

6.付款方式:财政资金下拨乙方可以根据工作进度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拨付不

超过标的总价30%的项目款,剩余款项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且本项目财政资金全部

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拨

付给乙方。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一式份,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既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1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醴陵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账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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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储运 秸秆 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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