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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B200265-01ZG |
(重新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NO.新区2020G1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NO.新区2020G1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0]7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锦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75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75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浦路以东、兴隆路以南09-17-02地块,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新浦路,南至江苑路,北至现状。 |
2.1.2工程规模: 该项目拟建住宅、商业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68192.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9540.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652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18652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22层;高度约65米。 |
2.1.3合同估算价: 15350.00万元 |
2.1.4总工期要求: 61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月13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3月30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9月15日 |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本项目从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如下: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试桩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桩基设计、土建及水电安装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消防工程设计、临水临电设计、标识系统设计、精装修设计(户内、公共部位、售楼处、样板间)、软装设计(售楼处、样板间、园林小品)、景观园林设计、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勘察、海绵城市设计、门窗深化设计、栏杆深化设计、采暖配套设计、空调设计、电力(含三网合一)设计、结构优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钢结构设计、PC设计、BIM设计、结构优化设计、地库抗震支架设计、品质地库设计、交通影响评价、智慧家居与社区设计、绿色能源设计与咨询等所有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施工:包括不限于拆除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及地表踏勘现场需要拆除的障碍物、场地平整、土石方、桩基(包括试桩)、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消防(含室外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人防、幕墙、室内装饰、钢结构、变配电、楼宇亮化、室外综合管网、室外道路、园林景观、标识标牌、道路划线、供电接入、外墙保温和涂料、门窗、进户门工程、栏杆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太阳能热水系统、雨水回收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本项目采用混凝土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 |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提有效供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2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2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12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有效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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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2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2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12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且合同必须是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根据江苏省住建厅、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3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4.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此项(2)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a、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b、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分工、能力及资质; c、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d、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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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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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评分细则: |
1.设计文件: |
| 1.1.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1.3.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5);良(4.5);中(4.0);差(3.5);无(0) 1.4.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5.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5.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6.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6.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8.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8.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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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
|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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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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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
|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备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2)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4)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5)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6)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注: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专业设计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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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4 |
6.投标截止时间 |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8.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8、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9、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6月-2020年11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10、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企业实力(权重10%) 投标人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特级资质的,排序分为5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资质的,排序分为4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资质的,排序分为3分;(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相应资质证书为准) (2)企业获奖(施工)(权重20%)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的房屋建筑项目,获得3个及以上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优质工程或文明工地的),排序分为5分;获得2个及以上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优质工程或文明工地),排序分为4分;获得1个及以上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优质工程或文明工地),排序分为3分; (提供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日期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的时间为准。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 奖项有效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获奖证书为准) (3)企业获奖(设计)(权重20%)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项目设计,获得过3个及以上国家级优秀设计二等奖及以上的(国家住建部或者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排序分为5分;获得过2个及以上国家级优秀设计二等奖及以上的(国家住建部或者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排序分为4分;获得过1个及以上国家级优秀设计二等奖及以上的(国家住建部或者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排序分为3分;(提供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日期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的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设计单位获奖证书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5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答辩采用暗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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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锦华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吉庆路9号 |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 |
邮编:210031 | 邮编:210037 |
联系人:徐蕾 | 联系人:丁海燕 |
电话:139*****760 | 电话:138*****281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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