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卫生院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卫生院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卫生院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中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梅东路南段)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龙财磋商采购-2020-66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卫生院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97,600.00元 | |||||||||||
最高限价:497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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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设备一台 | |||||||||||
6、合同履行期限:3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供应商须提供 2019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供应商若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供应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二类备案凭证并持有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厂家授权书、。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10.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1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0年12月04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安阳市中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梅东路南段) | |||||||||||
3.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材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 |||||||||||
4.售价:4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中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梅东路南段原安阳市交警支队龙安分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中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梅东路南段原安阳市交警支队龙安分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1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监督部门: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部门代码:****************96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方式:****-*******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卫生院 | |||||||||||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 | |||||||||||
联系人:周保生 | |||||||||||
联系方式:135*****94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安阳市中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梅东路南段 | |||||||||||
联系人:刘慧 | |||||||||||
联系方式:****-****************2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慧 | |||||||||||
联系方式:0372-2223068 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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