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单位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单位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0年12月04日17: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5日10:30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
项目联系电话***-*********8004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统路4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蓓芳、021- ********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付荣、***-*********8004
附件:
附件1********339A5F8FB" target="_blank">SHZC********上海市静安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单位遴选项目(招标文件)12.4.pdf

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SHZC********

3、 预算金额:本项目为供应商遴选无预算【收购价格:中标单位根据上海餐饮烹饪行业协会、食品协会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公布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购指导价,在中标收运区域内向产生单位收购餐厨废弃油脂(特指煎炸废油或油水分离器中含油率高于60%的含油废水)】。

4、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上海市静安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包括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在餐饮服务(含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食用动植物油脂和含食用动植物油脂的废水的收集、运输和去除水分、杂质等初步加工处理等。

项目实施区域:

包件1(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

包件2(上海市静安区北站街道;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街道;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其中依法设立自行收运餐厨废弃油脂的企业除外);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

本项目实施时间:各包件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分年签订合同的原则),首次合同期暂定从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时间及合同期限皆为预估时间及期限,不能保证因其它可能的因素引致的延误或提前。

招标人每年对中标单位承诺的当年的服务质量、工作报告等做考评,根据上年度服务考评情况来确定下年度合同的签订;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各包件遴选供应商:1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时间:各包件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分年签订合同的原则),首次合同期暂定从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时间及合同期限皆为预估时间及期限,不能保证因其它可能的因素引致的延误或提前。招标人每年对中标单位承诺的当年的服务质量、工作报告等做考评,根据上年度服务考评情况来确定下年度合同的签订;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各包件遴选供应商:1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即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b)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全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7、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并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8、 有与《关于统一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车辆外观信息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的厢式运输车辆3辆,并车辆均安装了可接入本市餐厨油脂监控平台的电子监控设备;9、 有与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量相适应的贮存200立方米、初加工场所以及车辆停放场地1000平方米,贮存、初加工场所的选址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安装电子监控设备;10、有符合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信息管理系统;11、承诺按《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市府令97号)和政府部门依法做出的有关规定,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投标人须保证登记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招标人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包(售后不退)

2、投标截止时间:

包件1: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时30分

包件2:2020年12月25日上午11时00分

递交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3、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1日止。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3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5、开标携带资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本条款适用于须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统路480号        

联系方式:杨蓓芳、02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付荣、***-*********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

电 话:  ***-*********800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遴选 油脂 餐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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