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标题: 成都市新都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新都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XDZC2012-274-01 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23日17时30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新都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新都区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包个数: 2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分为A、B共两个包件,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对一个或多个包件提交密封投标(须对包件中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
A包:五十铃压缩空气A类泡沫消防车1辆、五十铃3.5吨水罐消防车1辆;
B包:水罐消防车4辆(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申请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商为生产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商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车辆生产或车辆销售经营资格;
3、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其产品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示截至时间: 2012年11月30日17时3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其它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成都市新都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拟对新都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2年11月30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
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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