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3、4号机组核岛辐射监测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3、4号机组核岛辐射监测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辐射监测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W020WXR547C11506BD/PYGS-20HDGC020588

********1">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辐射监测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核岛辐射监测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2~119°27¢332,北纬34°41¢082~34°41¢522。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5″~40°21′32″。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西北方向距102国道、沈山铁路、京沈高速公路直线距离约10km,京沈高速公路北侧为秦沈客运专线。

2.2设备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辐射监测系统

设备数量:本次采买的为核电站辐射监测系统,共分三个子系统:自动工艺辐射监测系统、自动场所辐射监测系统、自动放射性污染监测系统,详见技术规格书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以下十一点说明要求为技术规格书的补充说明,投标方应标时需同时响应技术规格书以及下方十一点说明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技术成熟可靠的。

2.UJA00CR001/002、UJA26CR001/002的安全等级和质保等级分别调整为2у、QA1;UJA00CR001/002、UJA26CR001/002安全壳内的电缆长度分别不少于30m、70m,安全壳外的电缆长度不少于20m(具体长度以俄方最终设计为准)。

3.技术规格书LYG-L-PD78-25-********-CN-0102-E的附录A中增加SAC76/86CR001,其仪表类型和技术参数要求等信息与SAC10/20/40CR001一致。

4.LBA10/20/30/40CR001、PEB00CR001/002、KPF40CR001/002、KPF60CR001、GUA71/72CR001、GUA81/82CR001电缆长度以俄方最终设计确定。

5. LBA10/20/30/40CR811/812、LBA10/20/30/40CR821/822、LBA10/20/30/40CR831/832、LBA10/20/30/40CR841/842的电缆长度不少于35m(具体长度以俄方最终设计为准)。

6.KUK10/20/30/40GH201、KUK50GH201为压缩机、电动阀控制单元,除提供硬件设备外,还包括根据俄方工艺取样控制要求实现手动和自动控制压缩机、电动阀功能。

7.KUK52GH201/202/203/204是在线气体谱仪和液体谱仪的取样控制单元,其取样控制点以工艺控制要求为准。田湾1~4号机组的情况:液体谱仪控制电动阀4个、准直器电动头1个、电磁阀6个,除控制单元外,还配套提供电动阀、准直器电动头的供电单元1个;气体谱仪共需控制电磁阀15个取样电磁阀,6个测量电磁阀。田湾1~4号机组的情况供参考,具体以俄方详设为准。

8.UKA00CR101属于多点(共11个测点)扫描式惰性气体监测仪,与KUK54GH201/202配套使用。除提供硬件设备外,还包括根据俄方工艺取样控制要求实现相关测量控制要求。

9.LCQ15/25/35/45CR001、KAA10/20/30/40CR001铅屏蔽层厚度采用10cm。

10.便携式仪表等须提供国内有资质的第三方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报告。

11.投标方须根据本项目技术规格书、提交的技术解决方案及设备运行经验,合理提出SE、SO备件,确保安装调试和正常运行需要。具体的备件清单及数量须与投标方案相吻合,原则如下:

最大程度采用标准化的产品,确保备件可同时用于不同类型的监测仪,减少备件种类和数量。

SE、SO备件种类和数量必须满足调试期和正常运行(两年)的需要。

备件清单须全面,不得遗漏重要的、专用的模件或部件,确保故障后可维修。

备件数量按照装机量的10%提供,且满足:SE备件中,如小于1个,单机组的备件数量不得少于1个;SO备件中同一型号的探测器、处理单元等重要备件不得少于3个。

耗材的数量必须与调试期和正常运行期的消耗量相匹配。

田湾78项目交货时间:田湾7号机组:2024.02.28,田湾8号机组:2024.12.28

交货地点:********3">田湾78项目现场

徐大堡34项目交货时间:徐大堡3号机组:2024.05.15,徐大堡4号机组:2025.03.15

交货地点:徐大堡34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或制造或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或技术转让或制造或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3.5 投标方或其代理制造厂家须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招标设备(已受理且经评价可以满足先决条件的,视同满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12月4日19:00—2020年1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辐射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可简写)”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6.发布公告 。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辐射监测系统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lvxue@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辐射监测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W020WXR547C11506BD/PYGS-20HDGC020588

********1">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辐射监测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核岛辐射监测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2~119°27¢332,北纬34°41¢082~34°41¢522。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5″~40°21′32″。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西北方向距102国道、沈山铁路、京沈高速公路直线距离约10km,京沈高速公路北侧为秦沈客运专线。

2.2设备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辐射监测系统

设备数量:本次采买的为核电站辐射监测系统,共分三个子系统:自动工艺辐射监测系统、自动场所辐射监测系统、自动放射性污染监测系统,详见技术规格书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以下十一点说明要求为技术规格书的补充说明,投标方应标时需同时响应技术规格书以及下方十一点说明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技术成熟可靠的。

2.UJA00CR001/002、UJA26CR001/002的安全等级和质保等级分别调整为2у、QA1;UJA00CR001/002、UJA26CR001/002安全壳内的电缆长度分别不少于30m、70m,安全壳外的电缆长度不少于20m(具体长度以俄方最终设计为准)。

3.技术规格书LYG-L-PD78-25-********-CN-0102-E的附录A中增加SAC76/86CR001,其仪表类型和技术参数要求等信息与SAC10/20/40CR001一致。

4.LBA10/20/30/40CR001、PEB00CR001/002、KPF40CR001/002、KPF60CR001、GUA71/72CR001、GUA81/82CR001电缆长度以俄方最终设计确定。

5. LBA10/20/30/40CR811/812、LBA10/20/30/40CR821/822、LBA10/20/30/40CR831/832、LBA10/20/30/40CR841/842的电缆长度不少于35m(具体长度以俄方最终设计为准)。

6.KUK10/20/30/40GH201、KUK50GH201为压缩机、电动阀控制单元,除提供硬件设备外,还包括根据俄方工艺取样控制要求实现手动和自动控制压缩机、电动阀功能。

7.KUK52GH201/202/203/204是在线气体谱仪和液体谱仪的取样控制单元,其取样控制点以工艺控制要求为准。田湾1~4号机组的情况:液体谱仪控制电动阀4个、准直器电动头1个、电磁阀6个,除控制单元外,还配套提供电动阀、准直器电动头的供电单元1个;气体谱仪共需控制电磁阀15个取样电磁阀,6个测量电磁阀。田湾1~4号机组的情况供参考,具体以俄方详设为准。

8.UKA00CR101属于多点(共11个测点)扫描式惰性气体监测仪,与KUK54GH201/202配套使用。除提供硬件设备外,还包括根据俄方工艺取样控制要求实现相关测量控制要求。

9.LCQ15/25/35/45CR001、KAA10/20/30/40CR001铅屏蔽层厚度采用10cm。

10.便携式仪表等须提供国内有资质的第三方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报告。

11.投标方须根据本项目技术规格书、提交的技术解决方案及设备运行经验,合理提出SE、SO备件,确保安装调试和正常运行需要。具体的备件清单及数量须与投标方案相吻合,原则如下:

最大程度采用标准化的产品,确保备件可同时用于不同类型的监测仪,减少备件种类和数量。

SE、SO备件种类和数量必须满足调试期和正常运行(两年)的需要。

备件清单须全面,不得遗漏重要的、专用的模件或部件,确保故障后可维修。

备件数量按照装机量的10%提供,且满足:SE备件中,如小于1个,单机组的备件数量不得少于1个;SO备件中同一型号的探测器、处理单元等重要备件不得少于3个。

耗材的数量必须与调试期和正常运行期的消耗量相匹配。

田湾78项目交货时间:田湾7号机组:2024.02.28,田湾8号机组:2024.12.28

交货地点:********3">田湾78项目现场

徐大堡34项目交货时间:徐大堡3号机组:2024.05.15,徐大堡4号机组:2025.03.15

交货地点:徐大堡34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或制造或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或技术转让或制造或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3.5 投标方或其代理制造厂家须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招标设备(已受理且经评价可以满足先决条件的,视同满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12月4日19:00—2020年1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辐射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可简写)”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6.发布公告 。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辐射监测系统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lvxue@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标签: 系统设备 辐射监测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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