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师范大学智能交互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长春师范大学智能交互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长春师范大学智能交互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智能交互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040GNJLHWCS3578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智能交互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5万元
最高限价:25.85万元
采购需求:
资源管理云平台1套、多点互动远程教学系统3年、服务器1台、智慧教室终端1台、多功能直录播平台1套、教学导播系统1套、导播平板1台、远程教学交互系统1套、高清云镜摄像机2台、吊麦6只、高保真教学音箱2个、投影机2台、边缘融合系统2通道、投影幕1幅、台式电脑1台、施工线材1项、显示屏1台;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十二个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原件,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资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形式送至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12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人:鲍林鹏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闫琦、周秀岳
联系方式:****-********转8018、177*****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琦、周秀岳
电话:****-********转8018、17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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