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锥齿轮全角度柔性打磨设备项目招标技术协议
螺旋锥齿轮全角度柔性打磨设备项目招标技术协议
招标技术协议
项目名称:螺旋锥齿轮全角度柔性打磨设备
1.项目描述本项目名称为:螺旋锥齿轮全角度柔性打磨设备,数量:1台,用于各类被动齿轮的齿顶线打磨加工,交钥匙项目。
1.1生产线基本条件生产节拍:打磨时间:≤2.5s/齿顶线
工作基时:每周7天,每天双班,每班工作10小时
设备可利用率:≥95%
工厂气压:满足需方现有
工作电压:满足需方现有
工作环境:订货方厂房内工作现场
1.2生产零件描述满足订货方的现有所有类型被动齿轮,订货方提供4种典型被动齿轮图纸作为验收。
说明:以上其中1部机器人为升级扩展后的示意,不作为此次项目报价范围。
1.3工艺技术描述1.3.1齿轮由员工安装在伺服卡盘上,并且由机械对齿机构完成对齿,人工选择相应的打磨程序,按下启动按钮,由1台机器人自动完成主被动齿轮正反两面齿顶打磨;打磨完成后人工下料。
1.3.2打磨机采用气驱动,需在需方现有工业气压下工作,且具备轴向浮动功能,保持打磨力恒定。
1.3.3系统具备存储所有类型齿轮的打磨程序。
1.3.4打磨机器人及伺服卡盘需具备防尘功能。
1.3.5人身安全防护功能。
1.3.6打磨粉尘吸尘收集系统。
1.3.7砂轮片快换功能。
1.3.8预留1台机器人的硬软件扩展,可实现2台机器人分别同时凸、凹齿顶线的倒角打磨。
1.4技术要求描述1.4.1齿顶倒角角度为35°~60°,宽度≥0.6mm,目测宽度一致,连续无间断无抖纹。
1.4.2啮合齿面无打磨毛刺产生。
1.4.3齿顶两端尖角倒钝,光滑弧面,宽度≥0.6mm。
1.5项目进度项目分阶段实施:
1.5.1第一阶段:被加工对象:被动齿轮,研制1台螺旋锥齿轮柔性智能打磨单元,配置1台打磨机器人,实现打磨被动齿轮齿顶正反两面。
合同生效之日起,在6个自然周内完成设备预验收(含预验收整改),1个自然周内完成订货方工厂的项目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
1.5.2第二阶段:被加工对象:主动齿轮,更换卡爪和机械对齿,技术验证打磨主动齿轮齿顶正反两面的可行性。该阶段以供货方负责和提出计划实施,订货方协助。
2.项目范围本范围仅包括主要内容,不局限如下条款:序号 | 内容 | 品牌 | 数量 | 备注 |
1 | 打磨机器人 | 国产 | 1 | 含控制器 |
2 | 打磨机 | 国产 | 1 | 具备轴向浮动功能 |
3 | 触摸显示屏操作盒 | 国产 | 1 | |
4 | 控制系统 | 国产 | 1 | 含控制柜,PLC,且具备扩展功能 |
5 | 伺服卡盘 | 非标 | 1 | 定位精度小于±0.1 |
6 | 机械对齿 | 非标 | 1 | |
7 | 工作台 | 非标 | 1 | |
8 | 防尘 | 非标 | 2 | 机器人及伺服卡盘 |
9 | 机器人底座 | 非标 | 1 | |
10 | 安全防护 | 非标 | 1 | |
11 | 吸尘收集器 | 非标 | 1 |
4.1.1动作类型:多关节型;控制轴数6轴
4.1.2定位精度、重复定位精度:≤±0.05mm
4.1.3各轴电机编码器需采用绝对值编码器
4.1.4各轴动作范围:A1回转轴 +165°~ -165°;A2回转轴+ 135°~ - 70°;A3横臂轴 + 85°~ - 85°; A4腕轴 + 150°~ - 150°;A5腕摆轴 + 30°~ - 240°;A6腕转轴 + 360°~-360°。
4.1.5 A1轴,A2轴,A3轴减速器采用国产知名品牌RV减速器。
4.1.6机器人须有可示教再现功能(示教盒:尺寸 ≥ 7寸彩色液晶,CPU card RAM模块:≥2GB;应满足现场编程和操作需求,不能存在停顿或卡滞现象)。
4.1.7机器人打磨需有防尘配置。
4.1.8机器人支持Modbus TCP通讯协议。
5电气系统技术要求5.1 控制要求:整机自动化采用中央集成控制方式,配置一套PLC系统。5.1.1 PLC-CPU型号采用知名品牌;
5.1.2 现场总线采用Modbus TCP通讯协议;
5.1.3 CPU 支持左侧及右侧模块,提供使用者多样化模块选择性;
5.1.4 系统不少于15%的备用I/O点。
5.1.5 编程软件采用知名品牌软件,梯形图或功能块编程;通俗易懂,具有完整的I/O中文注释,程序结构保持现场一致。
5.1.6严格按照安装手册的要求进行硬件安装,有足够的散热、维护空间。
5.1.7 触摸屏画面满足产品切换功能。
5.1.8 电气系统具备安全防护功能。
5.1.9 电气控制柜内具备空间安装扩展模块及伺服控制器。
6项目验收6.1预验收
6.1.1符合本协议1.1-1.4条款。
6.1.2在供货方工厂调试符合后,供货方通知订货方派员现场参与。
6.2.终验收
6.2.1在订货方工厂安装调试,符合本协议1.1-1.4条款。订货方使用2个月后,进行终验收。
7通用要求7.1 概述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上的工作列表及叙述的条款和图纸只是提供给供货方一个总体的工作需求,而不是全部。应包括完成全部工作的完整系统所需的所有条款。供货方应制造、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所有以下所述的系统和设备。此包所含图纸体现了订货方对系统的通用需求,并不是每一需求都提及或列出。在报价前,供货方应全面理解需求。供货方应核实所有的现场条件、尺寸、建筑物的结构及位置;核实工件的特点以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可用空间而不改变已有建筑结构。细化设计在制造和安装前应提供给订货方确认。供货方应满足要求的所有的设计和提供设计变更。供货方应提出订货方未预见的条款并引起订货方的关注。
7.2 标准和参考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优先考虑。其他应遵循的别国的标准/法规应征得订货方的许可,不能与本地的相关条款冲突。供货方应提供文字形式供订货方认可。
采用以下相关标准:
7.2.1中国的法律、法令、规程、标准和通告
7.2.2汽车行业的法律、法令、规程、标准和通告
7.2.3南昌市的法律、法令、规程、标准和通告
7.2.4符合订货方和福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7.2.5中国标准和行业法规
7.2.6油料储存相关法规
7.3 工作范围以下清单帮助供货方确认本合同的相应责任的定义但并不限于此。
供货方的基本工作应包括必要的设计、细化、监造、计划、人工、材料、工具、保险、调试和测试以按照技术要求以及相关图纸所述制造、安装、试运行完整的系统,但不仅限于此:
7.3.1设计、制造
7.3.2原料和耗材的预装运检查
7.3.3运输,保险
7.3.4装货/卸货,去除包装,从生产地的来回运输,保险
7.3.5工作许可证
7.3.6从主单元至每系统设备的现场布管
7.3.7控制柜和现场电气线路
7.3.8日常工作场所清扫和清理
7.3.9日常工作场所的检查和所有接口图
7.3.10与订货方和其他承包商的协调
7.3.12试运行,调试的设备
7.3.13指导和培训计划
7.3.14文件、手册、在建图纸
7.3.15在预验收前2周,供货方应提供带图的备件清单,包括单价、数量,更换频率、供货方,清单得到订货方的确认。
7.3.16总装线仿真校验
7.3.1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7.4 非工作范围不含以下材料和服务:
7.4.1厂房建筑及基本设施
7.4.2在订货方产品生产厂的原料和耗材
7.5 提交供货方应提交一份经签名的项目技术文件
7.5.1图纸,供货方应提供以下图纸:
7.5.1.1总体平面布置图
7.5.1.2所有必要的细节、正视图、平面图和剖视图以清楚地显示设计/性能。
7.5.1.3项目流程图/时间计划表
7.5.1.4容量/消耗需求和分布
7.5.1.5基础和载荷条件
7.5.1.6包含供应商名称、型号、交付时间和价格的设备/零件表
7.6 图纸审批在制造前,供货方应提供所有设备的制造图并获得订货方的确认。在合同签定2-4周内应提交设备基本设计图和装配图的预期计划和列表。供货方有责任修正基本设计图纸和设备数据以使图纸符合技术规格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4周内提供含所需设备服务(水、电、气等)的方框图。订货方将在大约2周左右时间里来确认图纸。供货方应提供2套中文图纸供签字确认。
7.7 喷涂供货方应遵循以下的过程:(a)研磨去锈,(b)防蚀防锈涂层,(c)表面涂层喷涂。运送至安装地点所有的铁质材料均应有基本涂层应尽量减少现场的喷涂工作。
所有的设备和结构部分在涂膜时应防止燃烧和擦伤,订货方应决定和建议喷涂的颜色并且在与订货方交接时保持崭新。在不影响供货方表面喷涂工作时间进度的情况下,由订货方确定表面喷涂的颜色。订货方向供货方提供颜色代码文件。除非另行通知,喷涂工作将不在架设地点进行。
7.8设备的包装、运输、拆卸和安装7.8.1设备由供货方采取合理的包装运输到达订货方安装现场。由于场地或时间的限制,如有需要,供货方必须将货物先卸到指定的场地,然后再由指定的场地转运到安装场地。供货方负责所有设备的拆卸,订货方不提供拆卸的任何人力和设备。
7.8.2设备到订货方后,供货方负责以下工作:
7.8.2.1设备卸货、开箱。
7.8.2.2按订货方提供的生产线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将设备安装到位。
7.8.2.3接通二次动力线路和控制信号线。
7.8.2.4设备调试和现场技术支持等工作。
7.8.3安装设备期间,供货方必须要支持工厂人员熟悉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订货方将安排人员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供货方负责进行指导、培训。
7.8.4供货方的所有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眼睛、耳塞等安全用品。
7.8.5供货方在订货方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7.8.6违反订货方的安全规定,要按照订货方的处罚条款接受处罚。
7.8.7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安装调试所带来的垃圾废物料等由供货方运送到订货方指定的处理站。
7.9 试运行、调试、测试在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工作时,供货方应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试运行、调试、调整、和测试。
供货方应会同订货方和相关人员监督系统和各项安装工作并且对所有设备进行试运行、调试、和调整。
7.9.1职责
7.9.1.1供货方应对所有测试和测试记录负责。测试应在供货方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并且订货方将派遣一名有资格的测试工程师对典型测试进行全程检查。
7.9.1.2对所有设备的测试所获得的一切有完整可读的数据和设计要求的测试及检查的记录都应整合入报告。在试运行期间,供货方应定期向订货方提交报告。报告应写明停工期(含设备空转),原因分析,MTBF,MTTR。在每一测试期结束时提交给订货方的文件应一式3份,3份中文。
7.9.1.3供货方应在准备测试期提供所有必要的设备测试并应负责安装所有测试设备、线缆、配线检查和其他预备准备工作。
7.9.1.4供货方应负责设备的外观检查。检查应在测试或设备激活前进行。
7.9.1.5制造厂商的代表应设计其设备的所有测试。制造厂应良好的协作以便更好地完成测试。供货方应允许制造厂的测试设备进行测试。供货方应提供所有必须设备、仪器、量具和指导测试人员。所有测试应在设备供货方提供的计划进度表中。
7.9.2电路电气测试
所有电路都应进行充分的测试且应根据IEC、福特标准以及本地标准等测试标准对接地、短路和其他缺陷进行测试。供货方应对二级供电馈线和控制回路进行绝缘和阻抗测试。
测试范围如下:
电源线(600V和更低)
控制线缆
控制设备
接地
7.10培训和支持供货方应有专职有资格的操作人员在安装系统设备过程中指导订货方和其他相关人员。供货方应在现场对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单独的机器操作指导以及召开培训问题分析会。供货方应该在技术规范签订后2-4周提供一份经订货方同意并批准的培训计划。供货方应该在技术规范签订后2-4周提供一份经订货方同意并批准的人员支持计划。
7.10.1技术培训要求
7.10.1.1达到掌握设备编程、安全操作和正确使用的技能
7.10.1.2达到正确维护、检修和排除故障的水平
7.10.2机械和常规电器培训在订货方生产现场进行。PLC, 编程软件培训在专业培训机构。技术培训内容
7.10.2.1设备所需的动力类型-电/气
7.10.2.2设备的动力控制及电力切断程序
7.10.2.3开始程序及测试
7.10.2.4关机程序及检查
7.10.2.5查错程序
7.10.2.6操作程序
7.10.2.7熟悉维护手册及使用
7.10.2.8备件的辨识及订货程序
7.10.2.9 PLC 程序
7.10.2.10相关软件的使用
7.10.2.11图纸的使用
7.10.3培训时间:
培训计划
培训讲师人数 | 1-2人 |
培训天数 | 按需 |
培训人数 | 程序员不少于2人、操作员不少于2人,机械电气动力员不少于2人 |
培训语言 | 中文 |
7.10.4陪产支持
设备调试完成后,到生产爬产阶段,需要有受过良好培训的、有经验的机械、电气和PLC方面的专家到现场支持。陪产时间为5天。
7.10.5在供货方能使设备达到可靠的有效工作时间前,供货方必须保证有足够人手做设备支持工作。
7.10.6 订货方保留在任意时候重新谈判现场支持期限的权利。
7.11 在建图纸,文件和手册供货方应对在建围栏、罐、输送管和通用设备的平面布置,和电气线缆系统的图纸和文件负责。在建系统图纸和文件应提交给订货方蓝图和CD-ROM数据光盘。平面布置图和机械图纸的电子版应以CAD格式提供。所有PLC和操作接口单元程序应以光盘提供。所有图纸应明确标明日期和修改版本(便于跟踪)。
7.11.1在建图纸(平面布置图、流程图、通用图,装配图,细化图,零件图,外围设备加工图等)
7.11.2最终规格说明书(系统配置)
7.11.3维护及操作手册
手册内容应在交付前至少2周与订货方商讨。操作指南应有机器运行详细步骤如校准程序,软件,故障查找程序等等。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此:
7.11.3.1所有控制柜元件文件(如A/C,变压器等等。)
7.11.3.2供电控制和电源关闭 (ECPL) 流程
7.11.3.3硬件图(装配图)
7.11.3.4电气图(原理图、I/O功能说明在控制柜门上的位置)
7.11.3.5程序(PLC、HMI程序及文件、内部继电器说明、子程序、操作接口等等)
7.11.3.6维护计划和程序
7.11.3.7详细的故障定位程序
7.11.3.8含生产厂手册/目录/指南的设备和零件列表
7.11.3.9含定货号和联系地址的建议备件清单
7.11.3.10操作指南(包括所有操作屏的描述)
7.11.3.11润滑油指南(手册,处理标准,计划)
7.11.3.12润滑油图表(层的形式,润滑油中心点的布置)
7.11.4测试记录和报告。
7.11.5质保/质保书。
7.11.6供货方应按照订货方的ME流程提供相关文件。
7.11.7※提供订货方要求的工装、设备的3D数据,JT或STP格式。
7.11.8现场所使用到的相关软件。
7.12语言所有准备和提交给订货方的文件和CD应为一式3份,为中文。以下除外:
7.12.1所有中国政府可适用的许可证应使用中文和英文。
7.12.2需审批的图纸应采用中文或采用中英文。
7.12.3测试报告应采用中文或采用中英文。
7.12.4本技术规范有中英文版本,如有歧义,以中文为主。
7.13售后服务未来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
供货方应在收到订货方请求的2小时内紧急响应,组织维护系统。供货方应建有24小时内能到达维修现场的自有装配车间或授权服务中心,附近保留有相应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以保证1天24小时紧急服务。供货方在中国应有装配车间或分供货方的装配车间。供货方应提供售后服务组织和维护的报价。以上提及的服务随着设备情况而定。
7.14质保质保协议应包括一年内所有故障所需的零件,服务,人工和运输。质保期在现场试运行和安装结束后,且已通过订货方的设备终验收开始。如有部件重复故障,供货方应重新设计并更换故障部件。如更换部件,则一年质保期将在重新设计的零件安装到设备后开始计算。供货方应在仓库中存有应急备件而不需去购买。供货方应在设计审查时提供含零件号,质量要求,供货方名称,和订货至交货时间的建议清单。
例外:
7.14.1消耗零件
消耗零件不在范围内,异常破坏和/或消耗的除外,如:间隔短,非正常及罕见的破坏等等。
7.14.2由订货方误操作引起的
不遵守操作手册而引起的,非供货方的责任,但由于失效/互锁、手册未叙述或描述不完善等引起的除外。
7.15保密条款未经订货方许可,涉及本项目的任何文件、外观、项目技术等等,严禁外传到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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