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5806]饶平县联饶镇下饶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JG2020-5806]饶平县联饶镇下饶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饶平县联饶镇下饶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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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联饶镇下饶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经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2019]147号文件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核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饶平县联饶镇下饶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2.1项目建设地点:饶平县联饶镇下饶村。
2.2
2.3
3
3.1
3.4
3.5
3.6
3.7
4.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2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6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7. 投标人的承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饶平县联饶镇下饶村民委员会
地址:饶平县联饶镇下饶村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枫春路
联 系 人:丁工
电话:
饶平县联饶镇下饶村民委员会
2020年12月05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饶平县联饶镇下饶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核对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核对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委托代理人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 原件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
3 | 投标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
4 | 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提供可扫描的二维码或原件备查 | |||||
5 | 投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
6 |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毕业证及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
7 |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
8 |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A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
9 | 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相应岗位证书、职称证、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职称证、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劳务员、机械员岗位证、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
10 | 拟投入给排水工程师、园林工程师的职称证、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
11 |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或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截图; | / | |||||
12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原件 | |||||
13 | 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 | 原件核查 | |||||
14 | 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 / |
2、本表原件核对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核对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办理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登记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拒收投标登记资料。
附件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分。
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五、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利益。
六、保证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水利工程项目和电力工程项目除外),如相关网站载明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核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指县外投标企业)承诺一经中标,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承诺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按约定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落款发布人:吴燕丽
落款时间: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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