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装修、景观、文化艺术一体化设计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装修、景观、文化艺术一体化设计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装修、景观、文化艺术一体化设计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装修、景观、文化艺术一体化设计项目编号:****************1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装修、景观、文化艺术一体化设计招标项目编号:****************10001
工程类型:设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12月05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2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经办人:李晶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袁瑶
办公电话:186*****800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100101Y
标段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装修、景观、文化艺术一体化设计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12-15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134 万元计划总投资:113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8座重点站及1座标准站公共区装修、30座车站景观、文化艺术一体化全过程设计。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任务大纲。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政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其他(方案设计);
主要投标成果:展板;演示文件;
工程地址:深圳市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定标方法:逐轮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0 万元
联合体要求:鼓励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四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或扫描件,协议中应明确合作方式、任务分工。联合体牵头人资格要求:①2015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轨道交通类或大型公共交通类或大型公共建筑类设计的业绩。②总设计师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投标周期:30投标补偿:第一名:可获得设计合同;第二名:可获得奖金人民币20万元整;第三名:可获得奖金人民币10万元整。以上费用都为含税价,增值税率根据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变动而调整,不含税价不随增值税率的变化进行调整。由中标人向其余设计机构(联合体)支付补偿费用,第二名支付20万,第三名支付10万,其余投标人不作补偿。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是深圳市自南向北串联深圳市南山中心区、宝安中心区、福永片区、大空港及会展片区的轨道交通骨干线;全线设站33座,是支撑深圳市西部发展轴带建设,支撑前海(蛇口)自贸区、空港新城地区的城市发展,缓解南山中心区、宝安中心区交通拥堵的普速线路。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1、中国境内设计机构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颁发的法人主体证照。境外设计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分开报名参赛,具有关联、控制、管理关系的公司可以共同组成联合体形式报名参赛。2、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专项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乙级资质。3、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专项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总设计师需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境外人员可提供境外建筑、规划、景观协会会员资格或注册资格),且至少8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主持过国内或国外知名的轨道交通类或大型公共交通类或大型公共建筑类设计项目,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业绩要求:应具备至少1个轨道交通项目、高铁项目、机场项目、枢纽项目等大型公共交通类项目或大型公共建筑类项目业绩;业绩可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或委托函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其他:所有证明材料如果涉及英文文件,需提供翻译文稿。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或委托函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1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装修、景观、文化艺术一体化设计 资格预审文件(终).doc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境外企业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开始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服务”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3)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服务”中《电子招投标服务注册指南》;

(4)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首页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6、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关于资格预审类项目办理流程优化的通知》(http://zjj.sz.gov.cn/jsjy/zxsz/tzgg/zytz/201708/t********_*******.htm)。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8、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ztfw/gcjs/gzgg/content/post_*******.html。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艺术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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