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业务大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久和-YC2020-034)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业务大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久和-YC2020-034)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05]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业务大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久和-YC2020-034)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业务大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8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久和-YC2020-034
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业务大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B********6 | 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业务大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 1 | 项 | *******.83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和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2.以上资料(含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密封好一起递交)请于开标前送达,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宜春市采购办提出申请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8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提醒: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①须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验后退回。2.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评分细则)。3.投标保证金:43000元整。投标人须在2020年 12 月 28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从企业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且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账户名: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07 3290 1471开户行:中国银行宜春市宜阳支行4.信息查阅方式:拟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标书。 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投标人须知:(1)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并下载宜码通。原则上各投标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等,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②来自重点疫区隔离期未满的;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④未佩戴口罩的;⑤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7.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8.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9.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0.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地址:宜春市明月山机场
联系方式:135*****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天宝路台商大厦1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琰
电话:136*****90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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