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综合办公用房外挂电梯购置安装和钢结构电梯井道施工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综合办公用房外挂电梯购置安装和钢结构电梯井道施工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综合办公用房外挂电梯购置安装和钢结构电梯井道施工建设项目(二次)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大型设备安装/电梯安装,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压制液压机/起重设备/电梯,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
行政区域 | 乌鲁木齐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5日11: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28日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156.2492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立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413 |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苗新****-*******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立娜****-*******、180*****413 |
项目概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综合办公用房外挂电梯购置安装和钢结构电梯井道施工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DBCXJ-2020-20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综合办公用房外挂电梯购置安装和钢结构电梯井道施工建设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内容:新增外挂电梯钢结构、拆除及恢复电梯前室。
招标范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综合办公用房外挂电梯购置安装和钢结构(电梯井道)施工,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2对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电梯制造厂商需提供有效的乘客及载货电梯类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类(安装)B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电梯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类(安装)B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注:电梯供应商所代理的产品品牌须为:三菱(日本)或天津-奥蒂斯(美国)或通力(芬兰)或日立(日本)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2.4 对项目负责人资质最低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2.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7疆外投标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携带联合体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制造厂商需提供有效的乘客及载货电梯类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和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类(安装)B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或电梯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类(安装)B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和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联系方式:苗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王立娜****-*******、180*****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娜
电 话: ****-*******、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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