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站经营权社会化运营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养老服务发展机制,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安庆市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决定对高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经营权社会化运营项目进行比选谈判,现邀请合格企业参加。
一、项目内容及概况
1、项目名称:高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经营权社会化运营项目
2、项目单位: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3、项目内容:安庆高新区山口乡将于2020年12月底前建成2所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拟通过“公建民营”方式运营,承包给具有一定资质和能力的社会力量运营。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整体运营。推动社会化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展面向全体老年人的生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洗涤、代办、康复、精神慰藉等运营服务。
4、服务站名称及面积:山口镇村养老服务站,约260平方米;柏子山村养老服务站,约210平方米。
5、经营租赁时间:5年。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报价书中附上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养老服务内容;或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且民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业务范围须含有养老服务相关内容;配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医疗、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承接主体有运营、管理养老服务机构的相关经验,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具体要求:
1、根据安庆市世界银行养老项目标准化养老服务站建设实际情况,“公建民营”,按照建成一个移交一个的方式,每个站点由中标单位分别与房产所在乡或社区、村(房产管理单位)签订租赁运营协议,租赁时间5年,从各站点项目正式运行开始。
2、最低投标限价:站点运营租金最低报价不低于每月每平方米10元。前三年免收房屋租赁费,第四年开始按中标价收取,经营收费按照“先付款后经营”的原则。运营商负责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筑设备(包括供水、给排水、通讯、消防和网络等设备)、场地(道路、停车、绿化和室外活动)等后期的各养老服务站建设资金投入,负责硬件设施的日常维护。
3、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在开标前自行前往查看确认服务站点建设情况、服务站地块、地上建筑物及建筑面积等情况。
4、经营期间内,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养老服务规定,承担经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
5、营业收费依据市场定价报相关部门备案,不得违规超标收费。经营场地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外租外借,不得抵押借贷,不得以养老服务站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6、中标人对站点内移交的设施设备有使用权,但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负责对移交设施的更新改造和日常维护,保证移交设施完好、安全。
7、中标人必须组建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服务团队,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其中,拟担任本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必须为中标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并有实施类似项目的经验。
8、社区养老服务站经营权转移后,依然承载民政部门养老等相关工作,必须无条件接受所在乡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
9、相关租金必须按规定按期打入相关乡人民政府指定设立的账户,否则,经营权自动中断。
10、经营期间依据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及房屋、设备维修维护费用、日常运营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中标人在经营期满后,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11、中标人应搞好资产管理,经营期满后,搞好资产移交工作。
12、中标人应抓好设施设备管理,对原有设施设备如消防、供电、供水等需不断升级改造并添置更新新设施设备以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养老服务标准。
13、中标人应加强消防等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按国家消防规范要求,定期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维保。同时,配备足够的专职专业的消防安全员、用电安全员等,对设备进行日常使用管理和维保管理。
14、中标人应抓好安全管理,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解决。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对接受服务的居民造成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15、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的规定,聘请用工,兑付薪酬。经营期满后,按规定妥善安置工作人员。
16、经营期满,不再经营的应当提前3个月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区民政局备案,妥善安置服务的老年人,依法进行资产移交,并交回有关证书。
四、比选谈判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
2、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表(参照附件1:)。
4、项目投标申请书(参照附件2:)。
5、承接养老服务工作相关经验佐证材料。
注:上述所有比选谈判文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标明盖章的位置应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复印件(要求留存的资料为原件的,装订中的材料必须提供原件)要求清晰,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不接受抽杆夹、活页等形式的装订),一正一副。密封盖章后,于开标时递交到安庆高新区管委会。请各谈判人详细阅读邀请书信息,并充分准备材料。
五、比选谈判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或法人身份证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7日17:00前。
六、比选谈判资料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8日9:00。
七、比选谈判地点:安庆高新区管委会4号会议室。
八、企业代表参加开标会注意事项:投标企业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报价会议,比选谈判小组需查验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二代身份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可以是手持,也可以是装订在比选谈判资料里。
九、比选谈判办法:本次比选谈判采用最高价中标法。由投标单位按站点每月每平方米租赁单价进行报价,报价金额作为作为评审和定标的主要依据。中标后按实际租赁面积据实结算,投标供应商投标时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十、中标单位确定: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于3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合同。
十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递交比选谈判资料截止时间前,与我单位联系并确认,逾期或未确认视为不参加投标,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人:江波 ****-*******,181*****920
十三、其他: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安庆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20年12月4日
标签: 运营 社会化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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