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城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二期B标重新招标公告

新县城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二期B标重新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汉源县新县城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项目二期B标重新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汉源县新县城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项目二期B标重新采购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汉政采招2012-060 公告日期: 2012年11月26日11时40分
行政区划: 雅安市-汉源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书发售方式: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标书售价: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12月11日14时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开标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地 址:汉源县新县城
联 系 人:王先生 ****-******* 139*****684
采购代理机构: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联 系 人:崔先生 ****-******* 135*****127

汉源县新县城路灯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项目二期B标重新采购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汉源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的委托,对汉源县新县城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项目二期B标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厂(商)家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招标编号:汉政采招〔2012〕060号二、招标项目:汉源县新县城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项目二期B标重新采购三、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瀑电移民资金,已经落实到位。四、招标项目简介:1、该工程路线总长约7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灯220套,电缆约8000米,并按技术要求安装完毕。路灯灯杆采用悬臂式钢件结构,主、次干道路灯间距为35米,支路路灯间距为30米;灯具为半截光型钠灯。(详见第五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2、完工时间:2013年2月25日前。3、交货地点:汉源县新县城(施工现场)。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路灯灯具生产厂家以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路灯灯具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3、投标人应提供3个以上(含3个)在近3年内(2009、2010、2011年)路灯生产销售业绩,要求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六、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七、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上班时间)地点: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九、标书售价:人民币500 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主体资格不得转让)。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十一、开标地点:雅安碧峰大酒店四楼会议室(雅安市雨城区桃花巷88号)。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资质证书叁级及其以上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单位出具的介绍函原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以上各项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十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万元正。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在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密封,注明投标单位、金额)。十四、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十三、采 购 人:汉源县规划和建设局地址:汉源县新县城联 系 人:王先生****-******* 139*****684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联 系 人:崔先生****-******* 135*****127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附件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 购 人: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地址:汉源县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139*****684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名称: 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汉源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联 系 人:崔先生联系电话:****-******* 3采购项目名称汉源县新县城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项目二期B标重新采购4采购文件编号汉政采〔2012〕060号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瀑电淹没偿资金,已经落实到位。6最高限价150万元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交货时间、地点交货(完工)时间:2013年2月25日前(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交货地点:汉源县县城10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按生产厂家制造标准及安装施工标准进行验收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1条)。12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14分包履约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履约。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1日14:00时。17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万元正。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在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密封,注明投标单位、金额)19财务报表近两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20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1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2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U盘)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1份。23投标文件的装订正本和副本及电子文档和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24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及电子文档和 “开标一览表”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 “开标一览表”字样。25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2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雅安碧峰大酒店四楼会议室(雅安市雨城区桃花巷88号)2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8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收款单位: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开户银行:建行汉源支行账号:********140*****2426联系电话:****-*******。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附件二:招标货物及要求1概述1.1设计原则汉源县新县城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项目二期B标工程,灯具为半截光型高压钠灯。为保证路面亮度和照度要求,将眩光限制在容许范围内,灯杆设于人行道内,主次干道采用双排布置,灯杆之间的纵向间距一般为35米。支道道路采用单排布置,灯杆之的纵向间距一般为30米。1.2 设计依据:汉源县城(萝卜岗)移民迁建路灯工程(审定稿)2 设计采用规范、标准以及施工验收规范:(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2006(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3)《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4)《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20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8)《户外电力电缆终端头》(国标图集) 93D101-2(9)《电力电缆终端头及接头》(国标图集) 93D101-4(10)《35kV以下电力敷设》 (国标图集)94D101-5(11)《接地装置安装》(国标图集)03D501-43 道路照明设计概述:此次路灯安装为汉源县新县城西区主、次干道安装双边路灯,灯杆间距为35米。支路安装单边路灯,灯杆间距为30米。3.1 路灯电源 配电箱电源由就近的城区380V供电网络引来,沿人行道外侧机动车道暗设。设计原则:安全、节能、美观、环保。3.2路灯布置新县城西区路灯约220盏,控制箱见设计图,主要分布如下。由于新县城尚在建设,安装路灯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路灯数量和道路,下列不作为最终安装道路及盏数和依据。 1: 安装新县城1号支路单面路灯,全长0.84KM。灯28盏,灯杆间距约35m,杆杆高8m。2:安装新县城A线次干道单面路灯,全长0.38KM。灯12盏,间距约30m,杆高9m。3:安装新县城2号主干道龙潭沟1-2号桥之间路灯双面路灯,全长0.7KM。灯30盏,灯杆间距约35m,杆高10m。4; 安装新县城6号次干道路灯,全长245M。灯7盏,灯杆间距约35m,杆高9m。5; 安装新县城桃坪路路灯,全长1.17KM。灯39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9m。6; 安装新县城新区龙潭街路灯,全长0.9KM。灯20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9m。7;安装新县城天景路路灯,全长0.18KM。灯6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8m。8;安装新县城田园路路灯,全长0.72KM。灯24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9m。9.安装新县城阳光路路灯,全长0.5KM。灯17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8m。10、安装新县城春风路路灯,全长0.2KM,灯7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8m。11、安装新县城彩虹路路灯,全长0.9KM,灯30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9m。3.3 照明标准平均照度E≥20LX,照度均匀度u≥0.4。3.4 路灯控制本次招标所涉及的电源点和控制箱由业主单位提供,中标企业负责辅助材料和安装调试。路灯设有手控、光控、时控方式进行控制,考虑半夜灯及全夜灯,因此双臂灯(主干道)的车行道和人行灯由两个时控器分别控制,所有人行道均为半夜灯。3.5 电缆敷设道路照明在非车行道下采用PVC50塑料管埋地暗敷,沿灯杆内侧敷设。在车行道下采用DBS100*5玻钎石英管埋地暗敷。2.道路照明管道在非车行道下埋深不小于0.5米,在车行道下埋深不小于0.7米。 3.6 接地系统1.灯具接地系统道路照明灯具利用金属灯杆的基础钢筋作接地极,并沿电缆保护管通长敷设一根- 40×4的镀锌扁C6,钢,基础钢筋和镀锌扁钢可靠焊接,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如实测大于10欧姆,则增设人工接地体。2,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匀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a.变压器,配电柜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b.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拦等。c.电力电缆的金属接线盒和保护管。D,路灯的金属灯杆。4技术要求4.1 质量保证:⑴、灯杆、灯具、光源电器材料产品均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灯杆及灯具必须是同一品牌。⑵、灯杆质保期二十年,灯具质保期三年,光源电器质保期一年。⑶、供货单位在交货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供钢材质保书原件,电器部分也提供相关质保资料。⑷、电缆电线应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⑸、照明系统各回路供电电缆、护套电线经雅安市当地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⑹、路灯灯杆及灯具需现场抽样送检。⑺、钢管、角钢、扁钢必须符合热镀锌要求。⑻、电缆头制作安装按三层绝缘材料包装(黄腊绸布、高压胶布、塑料胶布),采用标准铜端子。⑼、路灯控制箱(配电箱)必须有3C认证。4.2 灯杆的技术要求⑴、 路灯灯杆为一次成型灯杆,壁厚4mm以上;灯杆各部尺寸详见灯型图。灯杆内外需经除锈、酸洗、热镀锌、静电喷塑,灯杆、灯臂等采用Q235A号钢。灯杆按抗震7级、抗风力10级设防。⑵、杆体采用连续性自动弧形焊接工艺,焊缝应光滑平整、均匀无虚焊;焊缝呈直线状,不得扭曲,焊接熔透度达85%以上;法兰盘开孔应采用等离子切割或线切割工艺加工;在水平放置且无负荷的条件下,杆身直线度误差应小于3‰。⑶、灯杆、灯臂、灯盘及所有金属配件表面均应热镀锌处理后静电喷塑。镀锌层均匀厚度不小于85μm,镀锌后应钝化处理,表面光滑;喷塑层厚度不小于100μm,附着力二级以上。喷塑层质量稳定、不褪色、不脱落、表面平整有光泽,无气泡、无凹凸,不得有挂锌、流塑痕迹。⑷、灯杆下部须设一个检查门,门必须做得平整光滑,门的切割要以数控等离子切割机完成,门缝宽度不超过1.5mm。与本杆体平整误差不大于±2mm,门与门互换性要好,防护等级为IP54。灯杆检查门内上方应配装接线横梁,设定铰链上锁装置(防盗)。所有紧固件为不锈钢材质,可靠耐久易操作。各种螺母紧固,应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丝露出螺母不得小于两个螺距。⑸、灯杆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合格证和产品性能说明书,并应注明生产厂家、规格和生产日期。产品应贴有厂家金属制铭牌。4.3 灯具的技术要求(1)外观:灯具外观颜色采用蓝色,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2)平均寿命不应低于40000h。(3)灯具的照度满足平均照度(EAV)≥60Lx,照度均匀度(Ue)≥0.4,眩光控制(TI)≤10%;灯体及灯盖均为高压铸铝成型,外壳防腐喷塑处理,反射器采用厚1.5mm进口高纯铝反光器,配光设计符合CIE最高级的道路照明,透明罩采用高强度抗冲击钢化玻璃制成,灯头采用耐高温灯座,密封件采用耐高温的硅橡胶密封圈,灯罩表面磷化处理,高压静电喷塑,防护等级IP66级,耐腐蚀性能I级,工作环境—350— +450。防触电保护等级II类,平均照度(EAV):≥30LUX,照度均匀度(EMIA/EAV)≥0.4。功率因数≥0.93,效率≥85%。该灯罩的防水、防尘、散热性能好、光效高,能更好地提高照明效果。灯杆安装口径φ6 0mm。产品安全标准符合GB7000.1-2007和GB7000.5-2007,性能标准符合GB/T9468-1988。 (4)、灯具长度78公分,宽度34公分,高度24公分。4.4 电缆、电线及配电箱的技术要求电缆采用VV0.6∕1KV4×25+1×16,灯配电系统接地型式为TN-S制,接地极由基础制作施工单位完成,中标单位施工时应保证与配电系统PE线的可靠连接,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否则,应重打接地极,直至满足要求。5、抽样检测5.1、抽检说明(1)需要抽样检测的设备、材料:路灯灯杆及灯具、路灯回路供电电缆、电线。(2)检测单位:灯具灯杆电缆电线送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检测。 (3)检测项目:1)灯杆:抗拉强度、压扁试验、壁厚、镀锌层厚度、喷塑层厚度、喷塑层附着力、钢材材质。2)灯具:接地规定、电气强度、绝缘电阻、爬电距离、电气间隙、防触电保护、防尘试验、防水试验、功率因素。3)电缆、电线:标志及耐擦性、电压试验、导体电阻、不延燃试验、绝缘电阻、结构尺寸检查(绝缘、护套等)、绝缘老化前机械性能、护套老化前机械性能。(4)抽样数量:采用分批次分类别原则进行现场抽样,灯杆、灯具供货数量在100套以内的,抽检1套;供货数量在100套以上的,按1%的比例抽检。电缆电线按批次抽检,每批次每种规格电缆抽样长度3米、电线长度10米。(5)送检样品要求:1)灯杆:灯杆无压扁、弯曲,焊缝饱满,整体无损伤,喷塑层均均无脱落。灯杆样品取含底部法兰在内高度为1米处切割送检。灯杆检测完毕不可回收。2)灯具:灯具整体无损伤,喷塑层均均无脱落,各紧固件齐全,光源等均正确安装。灯具样品取全套送检。样品检测完毕可回收。3)电缆电线:电缆电线无压扁、扭曲,保护层表面无划伤刮痕,芯层完整,外表面标志清晰可见。电缆电线检测完毕不可回收。(6)检测费用:抽样送检所发生的合理消耗及检测费用由供货人承担。5.2 检测结果判定方法(1)见证取样送检的全部样品检验项目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经抽样检验符合验货检验要求。(2)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样品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经抽样检验不符合验货检验要求;如有一个样品有不合格项目,则另外抽取两个样品进行试验;重新抽取的全部样品检验项目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经抽样检验符合验货检验要求。重新抽取的样品中如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样品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经抽样检验不符合验货要求。6、施工注意事项:(1). 施工现场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电气施工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 电气施工应注意保护已建道路桥梁、给排水等有关设施,尽可能不破坏现有设施。(4). 每盏灯具必须自带电容补偿器,功率因素不低于0.92。电容补偿器应由灯具制造商将其灯具与一体化安装。(5). 所有照明灯具应一律采用高效节能光源。灯具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6). 本工程设计图中的路灯基础仅供参考,应由设备制造商核准确认,方可予以施工。路基边缘外侧至基础的最小襟边宽度应根据现场地形、地质情况确定并不于有关规范规定。位于挡墙上的路灯基础,应根据挡墙的实体质量采用局部拆除、钻孔埋设钢筋等方式,使路灯基础与挡墙连为整体,确保路灯基础稳定。挡墙上路灯基础不得侵占公路限界,不应损坏既有波型梁防撞护栏。(7). 施工时应注意避免将路口处灯杆设置在无障碍通道上。(8). 设计图中以道路桩号为灯杆的基准布灯距离。7、其它(1)本次设计不包括供电变压器的设计。(2) 说明中与图纸不符合之处,以图纸或现行国家标准为准。灯具及安装施工详细技术参数详见附件《“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汉源县城(萝卜岗)移民迁建(路灯)工程(审定稿)”设计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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