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采暖期煤炭二次招标公告
2020-2021年度采暖期煤炭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源市热力集团2020-2021年度采暖期煤炭二次采购 | ||
品目 |
货物/矿与矿物/煤炭采选产品/其他煤炭采选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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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7日08: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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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17日09:00 | ||
开标地点 | 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德恒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源市龙山区东吉大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德恒****-*******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园1号楼门市宏大水果超市楼上)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霜****-*******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HCZX2020-52(HC)
项目名称:辽源市热力集团2020-2021年度采暖期煤炭二次采购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辽源市热力集团2020-2021年度采暖期煤炭二次采购,招标人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煤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采购煤炭总计10000吨,为二类烟煤,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000卡。
2.2招标范围:包括煤炭的提供、运输、卸货及安全等相关服务。
2.3项目编号:LYHCZX2020-52(HC)
2.4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计划供货日期为: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2.7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煤炭标准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煤炭生产企业,投标人必须出具以下证明:
(1)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或五证合一资质)。
(3)煤矿企业销售资质证明(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销售)。
(4)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煤炭企业采矿许可证。
(6)《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提供原件(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样煤的煤质化验单。开具化验单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3.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9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不需授权书,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煤矿企业销售资质证明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销售)、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煤炭企业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7日9:00时,地点为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东吉大路9号
联 系 人:李德恒
联系电话:****-******* 137*****767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园1号楼门市宏大水果超市楼上)
联 系 人:王霜
联系电话:****-******* 186*****513
邮政编码:136200
电子邮箱:lyhczxgs@163.com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煤炭生产企业,投标人必须出具以下证明:(1)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或五证合一资质)。(3)煤矿企业销售资质证明(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销售)。(4)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煤炭企业采矿许可证。(6)《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提供原件(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7)样煤的煤质化验单。开具化验单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3.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 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8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3.9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
方式: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东吉大路9号
联系方式:李德恒****-*******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园1号楼门市宏大水果超市楼上)
联系方式:王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德恒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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