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

蓝山县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


蓝山县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7日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蓝山县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20【50】号

3、采购代理编号:HXCG-HN-*******

4、采购项目预算:813.86万元

5、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813.86万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1

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

1660吨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4.1万元

224.1万元

2

本地有机堆肥1

沼渣沼液38000 M3(沼渣8000 M3,沼液30000 M3)、820 M3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7.76万元

147.76万元

3

本地有机堆肥2

2200 M3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9.6万元

149.6万元

4

本地有机堆肥3

2200 M3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9.6万元

149.6万元

5

本地有机堆肥4

2100 M3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2.8万元

142.8万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以上所述近三个月指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内连续三个月)

(3)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2 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房)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在其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若是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在其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备注: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首次登陆需办理诚信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后续操作。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须注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24.229.182.226/)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称: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2)地址:蓝山县塔峰镇湘粤路263号

(3)联系人:赵良古

(4)电话:189*****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1-1805房

(3)联系人:张灵敏、熊婷

(4)邮编:410000

(5)电话:****-********

(6)电子邮箱:********88@qq.com

九、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包一:壹万伍仟元整;包二:壹万伍仟元整;包三:壹万伍仟元整;包四:壹万伍仟元整;包五:壹万伍仟元整。

保证金以银行电汇、转帐方式提交,要求在2020年12月28日9时30分之前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2)其他:各位供应商进入交易场地时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场地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登记情况。通过身份核验且体温检测正常(﹤37.3°C)方可入场。进入交易场地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两排或两座就座,维护交易场所卫生和秩序。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标签: 化肥 替代 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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