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2020-度高频胸壁振荡排痰仪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2020-度高频胸壁振荡排痰仪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
项目编号:SSYCG2020-YN-SB-033
项目名称: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度高频胸壁振荡排痰仪等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320000.00元
二、采购时间安排:
采购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12月11日17:00前
采购会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采购范围:
序 号 | 设备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单位最高限价(元) | 合 计 |
1 | 经皮黄疸检测仪 | 台 | 1 | 20000.00 | 20000.00 |
2 | 高频胸壁振荡排痰仪 | 台 | 3 | 50000.00 | 150000.00 |
3 | 深部静脉血栓防治仪 | 台 | 3 | 30000.00 | 90000.00 |
4 | 输液输血加温仪 | 台 | 1 | 30000.00 | 30000.00 |
总价最高限价 320000.00 |
四、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从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前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从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缴费凭据);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注册登记表(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须知: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委托人代表委托书(内附被授权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各一套,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采购报名地址: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 办公楼四楼 院办(采购办)
电 话: ***-********
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 12月 4日
标签: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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