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及汉台区镇办河流交界地表水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台区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及汉台区镇办河流交界地表水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台区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及汉台区镇办河流交界地表水监测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前进东巷(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7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2020-00059
2、项目名称:汉台区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及汉台区镇办河流交界地表水监测项目
3、预算金额:256,1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汉台区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及汉台区镇办河流交界地表水监测项目,1项,采购预算: 256,100.00元,项目概况: 对全区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和评估,为编制《汉台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提供数据支撑。为摸清辖区各镇(街道)流域内汉江一级支流地表水环境质量,确保汉江汉台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根据各镇(街道)所处地理位置及河流水功能区划分要求,选取考核断面及对照断面开展水质监测。,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单位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21 08:00:00至 2021-03-31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⑤《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②、供应商应具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④、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⑤、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⑦、被各级环保系统通报有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2-11 18:00:00止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前进东巷(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报名时请经办人携带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2-17 09:30:00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前进东巷(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
地址:汉台区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西北角
联系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生态科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鸿晏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丰辉家园西门向北100米(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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