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设计 招标公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设计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设计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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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乐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7日10:1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08日至2020年12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3: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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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33号银丰商务10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12月18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33号银丰商务10楼】。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699 | ||
采购单位 |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唐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5栋6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138*****699 | ||
项目概况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设计
2、采购限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算设计费作为最高投标限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限价金额)。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采购包数:共1包。
项目规模:建设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提高防护等级,改造建筑面积 3350㎡ ,包括实验室改造,会议室消防改造,污水处理系统改造,电力设施增容,备用电源等。〔主要设计内容和要求:全部设计内容造价控制在670万元以内〕。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主要包括:设计并编制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实验室工艺改造;实验室人流、物流、污物流改造;室内外装饰装修改造;给排水改造;废水处理系统;暖通空调;空调自动控制系统;建筑电气;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互锁系统、报警系统、对讲系统、消防工程;实验室台柜;备用电源系统;供电电源系统等),技术交底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设计工作内容和后期服务。
(二)设计依据: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文件及有关规定。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后期服务,配合采购人提交合格成果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和备案。
(2)完成质量必须按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标准、规程和规范执行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要求。
(3)设计标准达到三级甲等实验室建设标准。
(4)设计成果提交纸质文档12 套,电子文档1 套。
(5)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方式: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
(6)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单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四)付款方式(实质性要求)
1、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供应商提交完整的设计成果文件,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历天内支付完全部设计费用。
2、支付程序为:见合同条款。
(五)未尽事宜按合同约定。
三、报价、时间及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报价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根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乐发改审批【2020】445号文批复投资总额2500万元。需设计部份总投资额约为670万元,设计控制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下浮比例报价(任何上浮都作废标处理);最终设计服务费结算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经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为计费额】×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0×(1-中标下浮 %),供应商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
(2)30日历天+后续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
四、其他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相关设计作业人员购置安全责任或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履约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应提供以下后续服务:
(1)配合采购人做好施工招标工作;
(2)配合采购人做好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3)配合采购人做好现场验收工作;
(4)配合采购人做好整个工程建设的设计变更工作;
(5)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6)参加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需由设计单位参加的相关工程会议。
3、后期服务及其他要求:
1、后期服务
①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后期服务方案。
②质保期限,按现行国家规定的质保期限。
2、其他服务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前应向采购人提供驻场人员名单,中途若有人员更换需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成交供应商需针对此项驻场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五、合同条款(实质性要求):
付费次序 |
支付比例 |
付费时间 |
|
进度款 |
第一次付费 |
暂定估算合同金额的10% |
签订合同并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支付 |
第二次付费 |
付至估算合同金额的50% |
提交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10个日历天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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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付费 |
付至最终合同金额的80% |
施工进场并正式开工后10个日历天内支付 |
|
尾款 |
第四次付费 |
付至最终合同金额的10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日历天内支付 |
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付款等金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
六、验收方法和标准: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和《乐山市政府采购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的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后续服务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3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8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3: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QQ邮箱********46@qq.com,原件请在开标时提交至我公司。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33号银丰商务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33号银丰商务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高限价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
联系方式:唐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5栋603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138*****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3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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