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导讲系统及无线团队讲解系统招标公告
多媒体导讲系统及无线团队讲解系统招标公告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多媒体导讲系统及无线团队讲解系统
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CZYZC(2012)第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财政部18号令】有关规定,经楚雄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对采购单位多媒体导讲系统及无线团队讲解系统以询价的方式招标采购,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商前来投标。
一、有关设备名称、数量和技术参数: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
地点
1
PDA多媒体导讲系统(自动点播与触摸数字点播相结合) 多媒体导讲机60台;全能发射器2台;RFID卡设置机1台;导讲机防盗报警器1台;充电消毒箱1台;语音写入系统1台;含现场勘测开工费和语音录制费(中文录音制作和英文翻译录音制作各1万字) 1 套 楚雄市
2 无线团队讲解系统(小型团队,VIP,多个团队同时参观) 含发射机5台;超小耳挂型接收机150台;充电储存箱5台。 1 套 楚雄市
二、投标文件请于2012年12月17日上午9时至10时现场送达至我中心(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推迟不予受理。
三、投标文件须有下列资料:
1、投标报价表(须有法人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
2、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或说明;
3、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4、企业名称、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手机号码);
5、建筑智能化工程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要求供货商必须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导讲设备须提供类似业绩清单(以复印件为准);
8、为充分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所有产品必须使用同一品牌;
9、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原已在我中心参加过投标并备案的供应商无须提供)。
10、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四、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银行窗口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以下账户投标人自行选择汇入(原已缴纳过投标保证金并且未退还的无需再汇入)。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楚雄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929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楚雄州楚雄市支行
帐 号:****************01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公示期结束按投标方原账号无息退还;
3、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4、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投标人须知:
1、设备须送到使用单位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使用;
2、投标报价请分项报价并报总价,报价中应包含成本费、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验(包括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技术服务、税金等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报价;
3、中标商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全新原厂产品;
4、签订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使用单位签订(一式四份),同时交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及政府采购交易科(各一份)备案;
5、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
6、付款:不付预付款,待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7、招标方不向投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8、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六、评标原则和办法
1、评标小组将根据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及售后服务承诺,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低价中标的原则(不同品牌、不同型号按性价比最优)确定中标单位。
2、本次招标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负责监督。
七、联系电话及地址
政府采购交易科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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