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20-一阶段)招标公告

抚松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20-一阶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DHZB-2020-0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20年一阶段)已由抚松县行政审批局 以抚行审投资[2018]1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松县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 ,招标人为抚松县市政设施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1)抚松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20年一阶段)第一标段

(2)抚松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20年一阶段)第二标段

(3)抚松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20年一阶段)第三标段

(4)抚松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20年一阶段)第四标段

2.2 项目地点:抚松县抚松镇。

2.3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南顺城、小南街雨污分流(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二标段:香江路(松山大街-参乡路)雨污分流(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三标段:东顺城街、西顺城街雨污分流(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四标段:东昌胡同雨污分流(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工期: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共33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四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良好记录截图。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信誉情况)。(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等吉林省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大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德广场(居然之家)八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家报价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7)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第二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第三标段每套售价800元,、第四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抚松县住建局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投标文件必须以邮寄形式邮寄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投标文件的保密安全保管。(邮寄到达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16时前到达,逾期未送达按无效处理)

5.7开标前所有进入会场人员必须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体温并做记录,参加招投标会议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护目镜。

5.8开标会议全程进行网络会议模式,投标结果经投标方确认后,由投标人或投标委托人签字确认,并以扫描件或传真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单位需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加入会议群)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松县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 址:抚松镇香江路31号

邮 编:134500

联 系 人:杨玫

电 话:150*****789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大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德广场(居然之家)八楼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梁经理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5@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个长春城建支行

账 号:****************0217

监管部门:抚松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抚松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qq.com邮编:134500

地址:抚松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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