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关于顺宝路绿化提升工程简易随机抽取施工单位公告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关于顺宝路绿化提升工程简易随机抽取施工单位公告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顺宝路绿化提升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0】5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顺宝路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508.6093万元;
2.3.工程范围和内容:对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顺宝路人行道树池进行绿化提升,同时对现状场地道路进行清理,将现状杂草以及占用道路的杂草清理,总长1700米,宽度7米,主要种植翠芦莉、红叶石楠、金森女贞、海桐球等。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程项目建安费(财政控制价)人民币******* 元,下浮系数K=13%,发包价*******.7元;(最终预算价以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为准。预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5.工程类别:绿化工程
2.6.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 2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一年;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承包人不得无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1天,承包人应按签约合同价的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违约金超过10%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逾期竣工违约金可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0年12月8日15时0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口岸服务中心,邮编:350309;
电话:****-********,联系人:王工
监督单位: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游泳馆二楼,邮编:350300;
电话:****-********,联系人:薛霞
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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